內湖槍擊案協助槍手逃逸 「中間人」無保請回士檢提抗告
內湖槍擊案,幫助槍手聯繫船長關鍵人遭聲押。(圖/翻攝自影片)
前電視節目王姓製作人,上月10日在內湖遭人連開15槍,左腿中彈,警方上月28、29日逮捕11人,士林地檢署聲押負責聯繫槍手與顏船東的陳男,士林地院裁定請回,檢方仍認陳男涉有重嫌,恐有與幕後指使者串供、滅證之虞,2日已提出抗告。
士林地檢署抗告理由,全案尚有共犯在逃,陳男對於藏匿共犯與槍手逃亡路線,說法前後矛盾,與其他嫌犯供詞不符,爲免勾串、滅證,有續查相關人員的必要,不服士林地院裁定請回提起抗告,後續由臺灣高等法院受理。
士林地院認爲,陳男涉犯藏匿人犯以及入出國移民法等罪嫌,檢察官未具體指出陳與槍手有何勾串的跡象,無羈押原因。
50歲王姓男子在住家附近遭槍擊,犯案模式如10年前立法院旁槍擊、館長槍擊案等,檢警不排除是「同一掛」黑幫,收錢辦事,但目前證據並未連結,仍待槍手到案釐清行兇動機。
警方調查,槍手先在另名陳男住處暫居,並由多名共犯提供餐點、物資以及打掃。60歲陳男聯絡顏姓船主,而顏因欠賭債,願意鋌而走險,幫助槍手偷渡。許男接應槍手抵澎湖,張男安排搭船,再轉往東南亞,其他人則提供機車等物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