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逃命害死了我女兒?中國留學生「江歌命案」的非常母親風暴

江歌案在2017年日本宣判,殺害江歌的兇手陳世峰判刑20年。但事件卻在中國掀起另一個輿論風暴:倖存者劉鑫(圖右)是否「害死了江歌」?案發後劉鑫更因此與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圖左)針鋒相對,演變成另一樁「生命權糾紛」的民事訴訟。 圖/截自微博

「這是遲來的正義,還是道德綁架的輿論暴走?」發生於2016年的中國在日留學生命案——江歌案——赴日留學的江歌與劉鑫,被另一名中國學生陳世峰跟蹤騷擾,陳恐嚇脅迫劉鑫與其感情複合未果,卻持刀殺害了無辜的江歌。全案在2017年日本宣判,兇手陳世峰判刑20年,但卻在中國掀起另一個輿論風暴:倖存者劉鑫是否「害死了江歌」?案發後劉鑫更因此與江歌的母親江秋蓮針鋒相對、彼此對質互罵,江母在中國將劉鑫告上法庭,認爲劉鑫對江歌的死應該付出責任,於是這起在日本早已結案的刑事案件,在中國則演變成另一樁「生命權糾紛」的民事訴訟。

江歌案在2022年1月10日做出判決,劉鑫被法院裁定,賠償江秋蓮的經濟損失與精神損害69萬人民幣,判決結果引起中國輿論的一片贊聲叫好,認爲是遲來的正義公道,法官更將此案上綱到了弘揚「中國傳統美德」與「社會主義價值觀」的道德高地。

然而回顧江歌案的始末,在日本警方尚未釐清案情真相與細節之前,中國社羣輿論早已掀起一波波的謠言和事件拼湊,更因爲劉鑫未向江秋蓮說出實話、證詞矛盾,引發外界的猜疑。在陳世峰行兇前後,被騷擾恐嚇的劉鑫到底發生什麼事情?江歌的被殺,同樣也是事件被害人的劉鑫,真的應該付出責任嗎?

一個是閨蜜被殺的命案倖存者,另一個是喪女之痛的單親媽媽,雙方從親密信賴到反目成仇的人性變化,究竟有哪些難解的問題?「見死不救」的罪過指控、不斷升高的輿論道德審判,又是誰對誰錯?

江歌於1992年出生,中國山東青島人,2015年到日本東京就讀語言學校,隔年考入日本法政大學攻讀碩士,居住在東京中野區的公寓。 圖/截自微博

劉鑫(圖右)與江歌(圖左)同年,是山東青島即墨市出身,大學畢業後比江歌早一年赴日留學,江歌在2015到日本之後兩人結識,隔年劉鑫則是考上日本大東文化大學的研究所,並與同校的中國留學生陳世峰展開交往。(「三叔」是劉鑫對江歌的暱稱) 圖/截自微博

▌江歌案:中野區中國人留學生殺害事件

江歌案在日本稱爲「中野區中國人留學生殺害事件」,三名當事人都是中國籍、在相近時間前往日本的留學生。

江歌於1992年出生,中國山東青島人,2015年到日本東京就讀語言學校,隔年考入日本法政大學攻讀碩士,居住在東京中野區的公寓。劉鑫與江歌同年,是山東青島即墨市出身,大學畢業後比江歌早一年赴日留學,江歌在2015到日本之後兩人結識,隔年劉鑫則是考上日本大東文化大學的研究所,並與同校的中國留學生陳世峰展開交往。

陳世峰爲1991年出生於寧夏回族自治區,2015年到日本福岡讀語言學校,2016年考進大東文化大學,與同期入學的劉鑫結識後,馬上在4月展開交往並且同居。然而兩人關係沒有持續多久,隨即因感情不睦而分手,劉鑫在8月底搬離陳世峰的住處後,才又轉往江歌位於東京中野區的公寓同居。

原本以爲是新生活的開始,未料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不甘就此結束感情,多次向劉鑫要求複合,甚至開始出現尾隨跟蹤、言語騷擾的死纏爛打,還來到江劉兩人同居的中野區住處發生爭執。2016年11月2日,陳世峰在下午時段又前往公寓敲門,獨自留在屋內的劉鑫打電話給了外出的江歌求援,江歌雖然提議報警處理,但被劉鑫拒絕,原因是劉「自己是非法在公寓合住,不想爲此把事情鬧大」。

匆匆趕回家中解圍的江歌就在公寓和陳世峰狹路相逢,陳當面又要脅劉鑫複合,不過當下江歌以要回學校上課的理由打發陳世峰,在陳離去之後,江歌與劉鑫一同前往JR東中野站,劉鑫正要前去打工的餐廳工作,但陳世峰其實一路尾隨劉鑫之後,過程中不斷用手機訊息脅迫劉鑫,如果不復合的話就把私密照片公開流傳。

劉鑫在2016年8月底搬離陳世峰的住處後,才又轉往江歌位於東京中野區的公寓同居。 圖/截自微博

2016年11月2日,陳世峰在下午時段又前往公寓敲門,獨自留在屋內的劉鑫打電話給了外出的江歌求援,江歌雖然提議報警處理,但被劉鑫拒絕。 圖/截自微博

感到恐懼的劉鑫,急中想到以打工的男同事來佯裝自己的男友,於是當面向陳介紹自己的新歡,但此舉又激起陳世峰的憤怒,盛怒而去的陳回頭發訊息給劉鑫:「你要是跟他好了,我會不顧一切」,擔心會對自己做出不利的舉動,劉鑫又打電話向江歌求援,相約當天晚上9點多在東中野站一起結伴回家,先行抵達會面點的江歌,在等待劉鑫的過程中用微信打給了自己的母親江秋蓮,向媽媽說明一連串遭遇的騷擾事件。江秋蓮向江歌囑咐萬事小心之後,江歌和劉鑫會合,兩人在凌晨0點15分左右返回公寓二樓的住處——但沒想到陳世峰早已經埋伏在公寓三樓,還拿出了預藏的水果刀。

狹長的公寓走廊上,劉鑫走在最接近房門的最前頭、江歌在其身後,尾隨的陳世峰跟上前,劉鑫搶先奪門而入,隨即將門關上,江歌卻未能即時進門。當下陳世峰控制住了江歌,並且不斷對房內的劉鑫叫罵,慌張的劉鑫打電話報警,但門外卻傳來江歌的慘叫聲,陳世峰持刀向江歌發動攻擊,頭部、脖子到手部都被利刃刺傷,當場重傷倒地。劉鑫第二次報警,然而待警方趕至現場時陳世峰已逃之夭夭,不幸的是,被送醫急救的江歌,最後因失血過多不治身亡。

警方事後的調查已掌握陳世峰的犯案嫌疑,在案發後5天的11月7日先是以恐嚇罪逮捕,而後確認其行兇證據,又在11月24日以殺人嫌疑再次逮捕、最後在12月14日正式予以起訴。

日本警視廳和司法體系,以殺人的刑事案件進行調查與審理,不過因爲事涉三名中國人在日本發生案件,很快就通報了中國駐日使館、並且連繫當事人的家屬。沒想到案件的曝光,卻旋即在家屬和中國社會輿論之間掀起了巨大的風暴。

陳世峰爲1991年出生於寧夏回族自治區,2015年到日本福岡讀語言學校,2016年考進大東文化大學,與同期入學的劉鑫結識後,馬上在4月展開交往並且同居。然而兩人關係沒有持續多久,隨即因感情不睦而分手。 圖/截自微博

狹長的公寓走廊上,劉鑫走在最接近房門的最前頭、江歌在其身後,尾隨的陳世峰跟上前,劉鑫搶先奪門而入,隨即將門關上,江歌卻未能即時進門。 圖/截自微博

▌中國的輿論激情:劉鑫害死江歌?

中國的輿論爆發,是在2016年11月5日,也就是案發後兩天開始。當時全案還在日本警方的調查當中,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在微博上表示「兇手應該是劉鑫的前男友」,進而引起中國社羣的各種臆測,當日本都還沒把案情細節釐清、兇手尚未罪證確鑿,中國網民已經開始隔空辦案,透過各種外傳的風聲和線索來拼湊事件全貌。

江秋蓮在11月3日經由中國使館得知江歌的死訊,錯愕的江秋蓮立刻聯繫劉鑫,質問到底發生什麼事、又是誰下的手,但做爲事件倖存者的劉鑫,都沒有正面回答。隔天4日江秋蓮飛抵東京,見到了獨生女江歌的遺體,悲痛欲絕的她希望劉鑫能告知事情原委,不過劉鑫依然以「配合警方調查」爲由而拒絕透露。儘管如此,江秋蓮隱約心裡有底,纔會懷疑兇手就是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不過就在江秋蓮的微博貼文發酵之後,失控的輿論讓江劉兩人的關係,竟演變成劍拔弩張的對抗。

許多中國社羣意見和相關報導懷疑,是「劉鑫害死了江歌」,質疑劉鑫明明知道自己身陷危機,卻未告知前來解圍的江歌實情,又反對江歌報警而錯失預防悲劇的機會。甚至案發當下自己躲進屋內,「將房門反鎖」不讓江歌進入,才害江歌送命。

針對劉鑫的攻擊與批判,讓她儼然從事件被害人成了害死江歌的關係人,近乎崩潰的劉鑫透過微信向江秋蓮控訴,質疑是江「散播訊息引來無知羣衆猜疑」,導致自己成爲輿論箭靶;但江秋蓮始終不解爲何劉鑫不坦承實話,又一直強調「案情謎點太多,沒找到兇手就無法給出交代」,言語間彷彿劉鑫對於「到底兇手是誰」全無頭緒,直到陳世峰在7日因恐嚇罪嫌被捕後,劉鑫才向江秋蓮表示:會在江歌的葬禮上當面說出兇手的姓名。

然而到了11月11日江歌在東京的葬禮當天,劉鑫並未依約現身、也未再回復江秋蓮的訊息,就此失聯。而後陳世峰在11月24日以殺人嫌疑被警方再次逮捕,劉鑫才又開始迴應江秋蓮的訊息,但都未現身見面、雙方亦無溝通,像是刻意迴避的態度,愈加引發外界的狐疑——劉鑫爲何要如此閃躲?是不是真的有所謂「把門反鎖,害死江歌」的嫌疑?日本都還沒將事實解明,中國卻已是謠言紛起。

近乎崩潰的劉鑫透過微信向江秋蓮控訴,質疑是江「散播訊息引來無知羣衆猜疑」,導致自己成爲輿論箭靶;但江秋蓮始終不解爲何劉鑫不坦承實話,雙方你來我往、針鋒相對。 圖/截自微博

劉鑫在與江秋蓮的對話中,彷彿自己對於「兇手是誰」全無頭緒,直到陳世峰在7日因恐嚇罪嫌被捕後,劉鑫才向江秋蓮表示:會在江歌的葬禮上當面說出兇手的姓名。但劉鑫並未依約現身,而劉鑫是否真的不曉得兇手就是陳世峰,也引起外界強烈質疑。 圖/《NNN》新聞

▌陳世峰的判決與中日輿論溫差

陳世峰在2016年12月16日正式被以殺人罪起訴,同時也就在這個時間點,江歌案分成了日本與中國兩條不同的發展軸線——日本正釐清兇手陳世峰的刑事責任、梳理案情的細節脈絡,中國則一方面關注判刑結果會否太輕,另一方面在江秋蓮與劉鑫之間形成彼此叫罵的輿論戰場,並且升高成對劉鑫的道德審判。

直到2017年12月正式開庭之前,江劉風暴已經難以收拾,在2017年5月21日,也就是江歌遇害200天的時後,江秋蓮以一篇〈泣血的吶喊:劉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來作證!〉文章要求劉鑫出面,結果劉鑫和親人的個資全部外泄,針對劉鑫的騷擾和恐嚇排山倒海而來,江秋蓮又進一步散佈劉鑫一家人的資訊,以求民衆協助討回公道。而劉鑫反控江秋蓮「吃人血餛飩」,拿江歌的死圖利,雙方你來我往、反目成仇後,似無轉圜餘地。

江秋蓮在開庭之前的2017年11月前往東京,在池袋車站發起聯署活動,要求日本司法部門將兇手陳世峰判處死刑,前後包括從中國徵集來的簽名達到近450萬份。但有法律觀念的人都知道江母此舉除了情緒宣泄之外,幾乎不可能有實質的法律影響力,只是對於江秋蓮而言,這似乎是她所能想到的唯一辦法,而這樣在日本相對罕見的行動,確實讓原本日本並不太在意的中國留學生命案,引起社會的關注話題。

一時之間在日本的媒體上陸續出現了相關深入報導、熟知中國輿情觀察的記者解釋、或是在日中國裔的話題討論,之中的關注焦點在於爲何這件事情會形成中日兩國社會的巨大溫差感、死刑觀念的差異,其背景涉及中國民衆的司法和道德觀念等錯綜複雜的原因。而在12月20日宣判當天,東京地方法院更是聚集了大量中國媒體記者,是在311震災之後罕見的中國新聞關注熱度,景象頗令日本人詫異。

2017年江劉雙方在媒體的專訪安排下終於碰面,但仍各執一詞、雙雙情緒崩潰。 圖/截自微博

陳世鋒的判決結果在12月20日確定,先前一系列的審理主要釐清(1)是否預謀行兇、事先準備兇器,(2)是否懷有強烈的殺意。陳世鋒曾自我辯護,水果刀是從江歌手中搶得、並非自己預先準備,而江歌的死是奪刀過程中偶然造成,應爲「殺人未遂」。但根據日警調查結果,找到了陳世鋒事前購買水果刀的發票證據,同時江歌的致命傷是在連續的刺擊後造成,對江歌的殺意相當明顯,因此被告陳世鋒的辯護主張全部不予採信。

法官認爲陳世鋒的預謀準備,本來可能是要殺害劉鑫,但未按照計劃而殺死了無關的江歌,被捕後又試圖以不合理的解釋脫罪,毫無反省之意,最後裁決判處20年有期徒刑。

值得留意的是,在日方的審理和討論當中,沒有針對劉鑫是否同樣存在害命嫌疑的討論,在案件當中劉鑫是同樣面臨生命危險的當事人。不過對於劉鑫「到底有沒有鎖門」的疑點,卻透過日本調查的細節發現矛盾之處。

在劉鑫報警的電話錄音證據裡,錄得劉鑫一句話:「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以及第二次報警時向警方說「...爲了保護我,是,把門關上了」。通話錄音的說法,和案發後劉鑫堅稱沒有鎖門有所矛盾。調查時的證詞裡,劉鑫表示門沒上鎖,聽見慘叫聲後要去把門推開,卻被外力撞回,之後就無法從內再開啓,而警方來到現場後,自己是直接開門出去,表示過程中沒有上鎖的可能。但如果沒鎖,爲何陳世鋒無法開門闖入?劉鑫對事件的回憶模糊矛盾,也可能是出於案發的慌張與事後的心理創傷所致。

上不上鎖的爭點雖然無關審理陳世鋒的刑責,但在中國的論戰脈絡裡,就成爲劉鑫是否害死江歌的關鍵。陳世鋒案宣判定讞後,江秋蓮公開表示無法接受未判死刑,但實際上對於日本司法也無從施力——江秋蓮在同日宣佈,回到中國發起對劉鑫的訴訟,追究她在江歌案裡的「責任」。

江歌案及其後續風暴,再中國引發廣大的關注和議論,與事件發生地的日本形成強烈對比。在12月20日宣判當天,東京地方法院更是聚集了大量中國媒體記者,是在311震災之後罕見的中國新聞關注熱度,景象頗令日本人詫異。 圖/截自微博

劉鑫反控江秋蓮「吃人血餛飩」,拿江歌的死圖利,雙方你來我往、反目成仇後,似無轉圜餘地。後來中國輿論對劉鑫的抨擊,主因也來自於劉鑫的事後態度「有違人倫常理」。 圖/截自微博

▌江秋蓮訴劉鑫的「生命權糾紛」

江秋蓮在2018年10月透過微博表示,已準備向法院提起對劉鑫的「生命權糾紛」訴訟,隔年2019年10正式立案成功。此處所謂的生命權,是中國《民法》中所說的「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權利」,江秋蓮認爲劉鑫造成江歌的生命權損害而發起控訴。從發起到立案成功期間,江秋蓮徵得日方的調查資料和證據,而雙方從命案以來從避不見面、到出面對質,最後反目成仇走上訴訟,江劉的關係不斷惡化,輿論的撻伐譴責也全面升高成了倫理道德的終極審判。

2019年不堪輿論壓力騷擾的劉鑫,改名爲劉暖曦,不過仍以此在微博上發動對江秋蓮的反擊和批評,內容甚至拿江歌的死開玩笑、對江秋蓮的人身攻擊和侮辱。此番行爲更坐實了中國社羣上對她的極度懷疑,「改名劉暖曦卻改不了忘恩負義的本性」。

這起生命權的民事糾紛案,遲至2020年6月纔在山東青島召開法庭會議,2021年4月開庭一審,但因爭議難解而未做出判決結果。原訂於同年12月31日宣判,但因審判長突發疾病而臨時取消,推遲到了2022年的1月10日正式做出判決。

根據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的一審裁決結果,被告劉暖曦必須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萬6,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合計69萬6,000人民幣)。法院判決書中如此描述「劉暖曦爲何有罪」:

劉暖曦做爲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對於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險,沒有如實向江歌進行告知和提醒,在面臨陳世峰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之時,爲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於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己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劉暖曦賠償69萬6,000人民幣,江秋蓮面對記者訪問時表示尊重法院的結果。後來江也說,爲了官司訴訟前後花費了約有120萬人民幣。 圖/中新社

法院裁量賠償的理由,是「劉暖曦在事發後發表刺激性言論,進一步傷害了江秋蓮的情感,依法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由此亦可知,審判結果並不是證明是否害死江歌,而是案發後一系列對江秋蓮的應對問題。然而判決書卻將全案上綱到「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江歌作爲一名在異國求學的女學生,對於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給予了真誠的關心和幫助,並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無私幫助他人的行爲,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相契合,應予褒揚,其受到不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

劉暖曦作爲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發之後,非但沒有心懷感恩並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爲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負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判決結果讓中國輿論一片叫好與掌聲支持,江秋蓮更是深感欣慰,淚眼直言終於討回公道。中國輿論幾乎一面倒支持法院「重情」的判決結果,但本應重視真相與理性更勝情感的司法,是否適合如此裁決?認定劉暖曦應該有「對江歌積極施救的義務」是否合理?劉暖曦在案發後承受的不當謠言攻擊與肉搜騷擾,又難道是活該承受?

輿論和中國媒體紛紛讚揚這是一份「懲惡揚善的判決書」、「道德力量的法律具象化」,卻沒有人質疑倫理道德被法律強壓介入的法治矛盾問題,更何況本案提出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模糊抽象又定義曖昧的觀念。

判決後隔天的1月11日,江秋蓮表示將把賠償金全數捐出,但江秋蓮並未就此收手,進一步表示等到兇手陳世峰在日本服刑完畢回中國以後,將會依法再次控訴陳世峰,若依刑期推算,至少也要等到2037年。

一場感情糾紛釀成的命案悲劇,始料未及會演變成倖存者與被害人家屬的針鋒相對。回顧案發之初,如果不是中國社羣輿論的猜疑和漫罵,也許當時的劉鑫與江秋蓮不致於因誤會而變成對立;如果劉鑫事前多點警覺、不要那麼糊塗,或許悲劇根本不會發生;如果劉鑫事後處置妥當、或尋求正確管道善後與陳述事實,或許也沒有那麼多複雜的矛盾問題——但既成的事實終究沒有如果。

諷刺的是,中國輿論一方面讚歎判決伸張中華民族美德、江歌可謂捨生取義,一方面卻也有不少文章和意見認爲,做人不要那麼單純善良、交友不需急於義助,乃至於擇友對象要謹慎,以免落得如江歌案一樣的下場。

劉暖曦還叫做劉鑫的時候,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上有許多和江歌的合影與出遊紀錄,劉鑫習慣暱稱江歌「三叔」,江歌亦對性格相對內向的劉鑫照顧有加。兩人在赴日之前,本來就在山東青島的同一所中學讀書,大學畢業後一前一後來到日本,也是周遭親友都認定的扶持好友,案發後兩人的共同朋友如此向《北京青年報》回憶:

「我們都認爲,她們倆搬到一起住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她們本來就是非常好的朋友。」

回顧案發之初,如果不是中國社羣輿論的猜疑和漫罵,也許當時的劉鑫與江秋蓮不致於因誤會而變成對立;如果劉鑫事前多點警覺、不要那麼糊塗,或許悲劇根本不會發生;如果劉鑫事後處置妥當、或尋求正確管道善後與陳述事實,或許也沒有那麼多複雜的矛盾問題——但既成的事實終究沒有如果。 圖/截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