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偷看我上廁所!」2男鬥毆228公園男廁外 還控對方性騷擾
▲2男在廁所裡揮拳互毆。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一名賴姓男子在臺北市228和平紀念公園男廁小便時,他懷疑站在旁邊的莊姓男子透過洗手檯前方的鏡子反射,偷看他正上廁所,爲此大吵一架,更在男廁外揮拳互毆,兩人都被依傷害、公然侮辱罪嫌起訴。
賴男因上廁所疑似遭莊男偷窺,大打出手,於男廁外公園走道上揮拳毆打莊男,以腳踹莊男的腿,也被莊男以指甲刮抓回擊,推擠攻擊,激烈衝突時被路過民衆發現,立即報警處理,賴男和莊男還鬧上警局。
兩人分別自臺大醫院、三軍總醫院開驗傷單,互控傷害與公然侮辱罪。賴男除了與莊男互罵互毆,還因爲對方於肢體衝突中碰觸胸部與身體,控告莊男性騷擾。
檢察官認爲,莊男碰觸賴男的胸部,與性騷擾防治法的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並未認定莊男性騷擾賴男。
法官審理時向他們表示,告訴乃論罪行可經由撤回告訴而結案,兩人不會留下紀錄,於是賴男與莊男爭吵過後,審判達成合意,分別具狀撤告,法官1日同時不受理公訴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