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女友!」渣男單手戴套硬上笑:不講就好 她淚:嫁不出去了
▲小美指控,被劉男帶到摩鐵壓制後硬上,圖非當事人。(圖/翻攝pixabay網站)
臺中一名劉姓男子以吃晚餐爲由,邀約女同事小美(化名)購買麥當勞後到摩鐵用餐,進而性侵得逞。臺中地院認爲,小美對案情許多地方都沒有印象,且缺乏積極證據,因次判劉男無罪。
檢方指控,劉男2017年1月2日以邀約晚餐爲由,帶着小美購買待當勞後到摩鐵用餐;期間,他故意碰觸、親吻小美,對方則以「不行,你有女朋友」等話拒絕,但色慾攻心的劉男聽不進去,單手壓制小美的雙手,另手掏出保險套,以嘴撕開自行戴上,性侵得逞。
▲劉男用嘴撕開保險套後,單手戴上,圖非當事人。(圖/記者許力方攝)
小美在偵查時證稱,她被性侵時不斷呼救,劉男都不理,見劉男完事轉身脫保險套時,她故意用指甲在對方背部留下爪痕當作證據,「因爲他說怕被他女朋友發現」,讓劉看完大罵「靠杯,這樣會留下痕跡」;事後,她也到警局報案說遭人強吻,想看監視畫面,卻沒有報警、留下筆錄,回到公司後有和同事說自己遭到性侵。
小美也說,「我被性侵完後有跟劉男說:你會害我嫁不出去;對方回我不會啦!你不講就沒有人知道。然後對方就沒有再說話了。」
▲小美的證詞有諸多瑕疵,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記者鄒鎮宇翻攝)
法官詢問小美說,「被告是如何抓住你?」「被告用手拉住你的哪個部位?」、「被告是先幫妳解開衣褲之後,再脫他自己的衣褲?」、「你有無看到或聽到被告在脫自己的衣褲?」、「被告解開自己的衣褲是在牀上還是他下牀後在牀邊解開?」、「過程中你的手有無碰到被告的性器官?」、「被告射精之後,你有無看到被告把保險套丟在哪裡?」,但小美均回「沒有印象」;因此,法官對小美的指控採取保留態度。
法官指出,小美警訊及偵查時都沒有透露有幫劉男口愛,卻在當庭審訊時坦承;由於口交行爲屬於特殊性交行爲,若反抗掙扎劉男一定不敢貿然實行,且小美若是被逼,凌辱感一定會很重,不可能警訊調查時都沒有提到,有違常理。
法官表示,上述可看出,小美對於劉男有女友還和她發生關係耿耿於懷,見對方嘿咻完流露出不會因和她做愛就和女友結束關係的態度,且事後沒有對小美安撫、憐惜,讓她覺得委屈才提告,加上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劉男性侵小美,因此判劉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