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高中生曠百堂課吃父親拳頭 他怒告害老爸要入獄了

逆子!高中生曠百堂課吃父親拳頭,他怒告害老爸要入獄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16歲高中生小明(化名)因曠課100多節被父親發現,兩人在爭吵中,小明把爸爸打得鼻青臉腫,氣得他報案提告傷害,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他徒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明爸爸因不滿小明曠課達一百多節課等問題,而與其發生爭吵,小明爸在去年12月20日晚間7時許,在住處內以拳頭毆打小明的頭部及臉部等處,致其受有右前額、左耳後挫擦傷及左耳挫傷瘀腫等傷,小明後來向警方通報家暴,並提告傷害。

小明爸於警詢及偵訊時坦承不諱,被依法起訴,法院審理認爲,小明爸未能以理性方式溝通,竟以上開行爲傷害小明,所爲實有不該;惟念及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複審酌小明所受傷害之程度,且迄今尚未取得兒子之諒解,犯罪所生損害未獲填補,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3月徒刑。

又因小明未成年,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此案加重後之法定最重本刑已超過有期徒刑5年,不得易科罰金,因此小明爸被判處有期徒刑3月,不能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