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加總136歲…2女看護在部桃病房互毆 護理師出馬才罷手

衛福部桃園醫院病房區今年元月某日清晨6點發生2名中年女看護互毆事件,72歲黃婦和同姓的64歲婦人一同在部桃8樓病房區擔任看護,雙方因先前的財務糾紛,纔剛起牀就起口角,然後互相毆打、拉扯,直到值班護理師出手阻止,2人才停手,事後互控傷害,桃園地方檢察署偵結,將2名黃姓看護皆以傷害罪起訴。

桃園警分局調查時,64歲的黃姓看護又指控72歲黃婦於雙方起口角當下,同時以「不要臉」等言語辱罵她,認爲對方另涉及公然侮辱罪嫌,詢問七旬黃婦時,她否認雙方大打出手當日清晨,曾以此語來辱罵對方,經員警查訪林姓證人也說,事發當時,她在8樓病房區內並沒有聽到有人罵「不要臉」等語;檢方認爲,由於僅是六旬黃婦片面指訴,無積極證據可證明七旬黃婦有公然侮辱犯行,不另行作出不起訴處分。

起訴指出,72歲阿新嬤和64歲阿霞姊同姓黃,皆擔任看護工作,今年1月某日上午6點,在衛福部桃園醫院8樓病房區遭遇,2人因雙方有財務糾紛發生口角,竟然互相拉扯、出手毆打對方,導致阿新嬤受有頸部挫傷與前胸壁挫傷,阿霞姊除了有頭部損傷、手指擦傷外,下背部肌肉、筋膜及韌帶拉傷,雙雙驗傷提告。

對此,桃園醫院表示,看護若是屬於醫院合作的人力仲介廠商人員,會與廠商溝通協調,請廠商加以管理並管制,若是病患私人聘僱者,較不方便約束。

衛福部桃園醫院病房區今年元月某日清晨6點,2名黃姓女看護因雙方間的財務糾紛大打出手,直到值班護理師出面制止才罷手,雙雙事後互控傷害,桃園地方檢察署偵結,將2人依傷害罪起訴。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