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千萬Google工程師包養小三 只給妻2萬生活費 抓包私生子出生告贏了

年薪千萬Google工程師包養小三 ,只給妻2萬生活費,抓包私生子出生告贏了。(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年薪千萬的Google工程師,結婚25年後認識從事服務業的女子,2人偷情成爲男女朋友並開始同居,工程師事後要求妻子外出工作,並將每月給的生活費從5萬減爲2萬,自己卻開BMW和小三出遊、吃香喝辣,讓妻子泣訴自己成了糟糠妻,直到小三懷了他的小孩後,妻子怒告求償百萬。但正宮一審因提不出確切證據判敗訴,直到正宮確認小三生產後,收集證據上訴,丈夫才坦承偷吃,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逆轉判兩人要賠正宮1百萬元。

根據判決書,正宮向法院控訴,她和丈夫結婚25年,未料丈夫竟揹着她在外面包養小三,小三甚至因此懷孕,而丈夫自從在外偷吃後,就對她施以冷暴力,且對於家庭、子女不聞不問。

正宮還控訴,小三和丈夫交往期間,更不時使用丈夫手機,並僞裝成被丈夫與她談話,聊天內容極盡尖酸刻薄,使她身心飽受煎熬。而且丈夫倚仗其爲年薪千萬GOOGLE工程師之身分地位,開着婚後購得BMW,載小三到處出遊,吃好用好包養同居,無視她辛勞持家,對於她胼手胝足25年之糟糠妻毫無感恩及憐憫之心,此舉與殺人兇手無異。

甚至在她外出上班後,立刻減少家庭費用之分擔,生活費從新臺幣5萬元驟降爲2萬元,讓她精神痛苦萬分,夜不成眠,因此向兩人求償100萬。

但是一審時,因丈夫和小三否認兩人有交往,且正宮並未提出足夠證據佐證,一審判兩人免賠。

但正宮有了一次失敗經驗,積極開始蒐證,終於等到小三生產。於是正宮立刻上訴,丈夫在證據齊全下,坦承確實和小三發生性行爲並生下小孩。經法官推算小三受孕時間,確認兩人爲男女朋友且同居已侵害配偶權,判兩人要連帶賠償正宮1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