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輪上田土掉路面影響行車安全 宜蘭五結鄉公所將開罰

宜蘭農機輪上田土若掉落道路上,影響路人安全及環境衛生,宜蘭五結鄉公所將開罰。(圖/記者遊芳男翻攝,下同)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目前是宜蘭第1期稻作春耕插秧期,但有春耕農機行駛於道路前,未妥善清理農機所沾黏農田土壤就開上路車輪殘留土壤掉落道路上,影響用路人安全及環境衛生,尤其民衆騎乘機車輾到掉落土壤,常造成機車滑倒,導致機車騎士受傷及機車受損事故。爲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宜蘭五結鄉公所祭出若未妥善清理,導致農田土壤散落污染路面,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裁罰

宜蘭五結鄉公所表示,由於近來農村青壯年外移,農業人力大量流失,形成宜蘭農田絕大部分委託專業代耕業者以大型農業機械進行耕作。而目前正值宜蘭第1期稻作農耕期間,部分農機行駛於鄉間道路,因爲沒有妥善清理農機所沾黏的農田土壤即行上路,導致殘留土壤掉落於道路,影響用路人安全及環境衛生的情形相當普遍,尤其是騎乘機車的民衆經過該路段,輾到掉落土壤,經常造成機車滑倒,重則騎士受傷,輕則機車受損。

五結鄉公所爲保障用路人安全,發函通知各代耕業者及自行耕作農民於1月24日召開「農機行駛道路」說明會議,加強與代耕業者與農民溝通,希望在不影響代耕業者作業原則下,請代耕業者及農民積極配合于田區農機耕作後,於行駛道路前,應先行妥善清理農機所沾黏土壤,方可行駛於道路,以維持路面清潔,保障用路人安全。

五結鄉公所強調,有因農田耕作之翻耕作業,未妥善清除,導致農田土壤散落污染路面,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裁處新臺幣1千200元以上6千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則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