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控他猥褻「一直套」 男稱「我有股癬」法官勘監視畫面:的確是在癢

侯姓男子日前被控國小內抓下體猥褻老師,事後他以自己患有股癬動作是在搔癢爲由獲判無罪。(圖/pixabay)

記者徐愷昕臺南報導

20歲侯姓男子遭控,日前在嘉義市一國小見一女老師單獨在教室內,竟上前假借詢問事情,趁機裸露自己「小弟弟」給女老師看。法院審理時,侯男以自身患有「股癬」所以會一直抓癢爲由,強調自己事發當下是在搔癢舒緩不適,而非猥褻女老師。法官審結因罪證不足,判侯男無罪。仍可上訴。

起訴書,侯男2019年5月8日下午4點半在嘉義一國小,見一女老師獨坐在教室內工作,竟上前假借詢問以前老師的名義,趁機裸露自己下體給女老師觀看,同時還做出不雅、公然猥褻等行爲,嚇的女老師急呼救報警處理。

侯男法庭上稱,自己2013年7月開始被診斷出患有「股癬」,胯下會不時脫皮並感到搔癢,又2014年4月時再被診斷出「對磨疹」,致他胯下更經常容易疼痛及搔癢,對此他表示,事發當天動作是在抓癢而非猥褻。老師則證稱,當時確實有看到侯男撫摸下體,並做出以手套弄、抽動的動作,但當下因太過害怕只有看短暫1、2秒。

對此,法官認爲女老師僅看一下,並無法確定侯男是否有脫下褲子、裸露生殖器的行爲,又經勘驗國小走廊監視器畫面,可見侯男當日穿着運動短褲,進教室前在走廊行走時,就常出現左、右手交互輪流擺放(抓捏)生殖器及大腿內側的動作,可知侯男確實是因患有皮膚疾病所以摩擦大腿內側,而且只要摩擦幅度較大,確實容易讓人誤會是在套弄、抽動生殖器。

嘉義地院一審依罪證不足判侯男無罪;二審臺南高院認爲,依目前事證,仍難以認定侯男當下是在從事足以興奮或滿足性慾猥褻行爲,審結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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