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情敵設局凌虐!高雄女遭狂砍險割頸 她逃命報警卻傻眼了
▲吳姓女子指控自己被殺,頸部一刀、腹部一刀 。(圖/當事人提供)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女子指控遭前男友和現任女友設局,圍毆還拿刀砍傷,結果沒想到警方當天事後抓到人認定不是現行犯,也不認爲是殺人未遂,因此案件只有依傷害和妨害自由函送,讓她質疑是「大案小報」,同時這對情侶離開警局後,還高調在IG亮槍炫耀,被害女子很擔心他會找上門報復,警方則表示,將由檢察官依事證認定算不算殺人未遂。
被害人吳小姐拿出影片痛苦的回想當天情況,她指控自己「(進包廂)就開始被毆打,「女生拿一支鐵棍很細很長,直接打我,他們直接拿刀,第一下就往我脖子(畫)」,原來她被前男友跟他現任女友設局,被騙到梓官的一間釣蝦場包廂,在包廂裡頭極盡凌虐之外,還拿刀劃脖子,造成整件衣服都染成了紅色。
▲吳姓女子的衣服、包包以及鞋子都沾滿血 。(圖/當事人提供)
吳小姐說自己的白色上衣被染成血衣,後來去醫院驗傷之後發現「左眼瘀青、臉上還有刀傷、頸部這一刀差點傷到大動脈、側腹因爲要逃跑,被捕上一刀,三刀都是要害處,頭部身體與四肢,也全都是瘀青」。最後自己拚着最後一口氣硬是逃了出來報案,沒想到警方卻是以「傷害罪」草草移送,讓她質疑根本是大案小報,而且一開始連三聯單都沒拿到。
最後看到三聯單上紀錄的案由,警方寫嫌犯徒手.酒瓶,攻擊被害人,涉嫌妨害自由傷害罪,但被害人指控遭到酒瓶、鐵棍、刀子圍毆、砍殺,吳小姐控對方設局根本是殺人未遂,不過警方根本並不甩,讓她對警方的偵辦態度真的非常寒了心。也難怪涉嫌的黃姓男子以及現任女友做完筆錄放走之後,還能po限動表示去吃燒烤,根本就不把打人跟殺人當成一回事,甚至還po出自己拿疑似拿槍械的畫面,不知道是故意在炫耀火力,還是在挑釁。
▲吳姓女子指控自己被殺,結果岡山警方「大案小報」僅以傷害罪送辦 。(圖/當事人提供)
岡山分局對此案件迴應:「本分局於8月12日8時4分接獲報案,在梓官區港九街釣蝦場有民衆遭到傷害,警方獲報後立即到場,並於1樓發現吳姓被害女子受傷,立即送至海軍醫院救治。因現場未發現嫌疑人及任何刀械及棍棒,故警方逐層搜尋,在5樓及4樓走道發現陳姓及黃姓(二男一女)等3名可疑人士,爲釐清案情,故帶返所調查,至14時許向醫院確認被害女子傷勢穩定後,請女子配合警方至派出所製作筆錄,被害人並對上開2名黃姓犯嫌提出妨害自由及傷害告訴,警方依現場事證、警詢筆錄及診斷證明書,調查後移請地檢署偵辦。另外,傳疑似持槍照片及持刀影片,警方調查釐清後爲打火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