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臉上留巴掌痕 臺東傳公託保姆所管教不當

女童臉上留有巴掌痕,家長控訴公託保母管教保不當。(翻攝自臉書莊哲權臺東傳真)

臺東張姓家長臉書貼文表示,她的1歲女兒去臺東某公託,回家臉上有巴掌痕,5天內流了3次鼻血,從監視器發現保母將爆哭狀態的女兒抱進廁所,出來後就受傷;臺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第一時間啓動相關調查機制,對該名托育人員,也決議請其暫停現職靜候調查結果

張姓家長表示,她的女兒去臺東某公託,6/15回家臉上有巴掌痕,調閱監視器看,保姆抱進廁所(爆哭狀態),從廁所出來就受傷了女兒一直摸臉,保姆看到趕緊幫她擦藥,也看到女兒一個人被保母丟進全黑寢室關緊閉,面朝下丟入牀板人就出去,然後用外面的監視器看她。

張姓家長要求,不適任保母離職,並不得再任保母,託嬰中心應發公開聲明稿承認不當管教,不要讓其他家長矇在鼓裡。

對此案,縣府社會處說明,第一時間已啓動相關調查機制,針對該名托育人員、家長、託嬰中心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會談,並做成相關紀錄

其次,對於幼童照顧品質採最高標準把關,並告知家長後續處理程序事件發生時幼兒照顧部分已由家長決定自行照顧暫不送託,針對該名托育人員,社會處也決議請其暫停現職靜候調查結果,俟釐清案情後再議,以保障幼兒安全。

爲求嚴謹審慎勿枉勿縱,縣府已邀集小兒科醫生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擇定日期召開評估會議,針對本事件之相關訪談紀錄、文件及監視畫面進行檢視評估,以確保兒童及托育人員雙方權益

如調查屬實,針對托育人員將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一項第二款,依第97條處以6萬以上至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告姓名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