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砍7刀噴血慘死!「裝塑膠袋」棄屍灌木叢…父聽兇手下場痛哭
▲女童遭到鄰居連砍7刀身亡。(圖/123RF)
遼寧大連日前發生一起殘忍的兇殺案,13歲蔡姓國中生無故殘殺11歲王姓女童,不僅連砍7刀,將人裝在塑膠袋中,還棄屍在住家附近的灌木叢。女童遺體被發現時「下身沒穿褲子」,不料蔡姓少年卻無刑事責任,讓女童父親當場痛哭,認爲判決太不公平。
綜合陸媒報導,王姓女童本月20日下午從美術班下課後,獨自步行回家,在街上遇到蔡姓兇手,隨後失去聯絡。家長找不到人,焦急地跑到美術班找人,卻被美術班告知「別的孩子都回家了」。
女童舅舅感到不對勁,立刻到派出所報案,拜託警方調閱女童回家必經路線的監視器,果然看見女童的身影,但走到蔡男住家附近後就人間蒸發,「我姊夫等人就根據監控線索,在附近周邊四處尋找,最後在一片灌木叢中發現了外甥女的屍體…」
舅舅說,女童被裝在塑膠袋裡,身上有7處刀口,左眼還有瘀青,被發現時「下身沒穿褲子」,很有可能是性侵未遂,「我們家人聽辦案民警透露,在他們(蔡姓國中生)家門外臺階上發現了血跡,外甥女遇害的案發第一現場就在他們家。他不滿14歲,在當地一所中學上初二。」
女童父親指出,他們家與蔡男一家住在同一棟樓,相距不是很遠,「他們家賣燒烤,對方男孩的父親每天下午5點左右出攤」,女兒被棄屍的地點離住家很近,只有5、6分鐘的路程,「就在小區對面的灌木叢,就是過一條路就到了。」
警方調查後發現,蔡姓國中生案發後曾到附近的回收場賣廢品,其中很可能裝有兇器,但仔細搜索後,還沒找到犯案工具。法醫驗屍後告知王父,女童身上有7個刀口,脖子有明顯掐痕,是失血過多死亡的。
不過,當地警方指出,蔡姓少年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過程,但因未滿14歲,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根據《刑法》第17條第四款的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批准後,24日依法對蔡姓少年進行收容教養。
事發至今,蔡男一家仍未露面,也沒有向王家人表達歉意,只有透過警方轉告,願意賣房子進行賠償。對此,女童舅舅忿忿不平,「那樣不可能,我們不要錢,就要判他死刑。」女童爸爸則崩潰地說,「老姑娘走了,爸爸再看不到妳了…」
▼當地警方的通報。(圖/翻攝微博/大連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