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吸金12億沒錢交保 急向律師借百萬竟被海削36%利息

三鑫公司涉吸金12億,監察人簡以珍二審遭判9年2月,當年法院同意她以100萬元交保,簡女當下沒錢,急向委任律師借錢,沒想到律師竟開出72%年息,簡女討價還價,強調自己「經濟困難」,最後談成36%年息,順利交保後怒告律師重利罪。高雄地檢署審酌簡女不是被迫借錢,最後偵結處分律師不起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三鑫公司涉吸金12億,監察人簡以珍二審遭判9年2月,當年法院同意她以100萬元交保,簡女當下沒錢,急向委任律師借錢,沒想到律師竟開出72%年息,簡女討價還價,強調自己「經濟困難」,最後談成36%年息,順利交保後怒告律師重利罪。高雄地檢署審酌簡女不是被迫借錢,最後偵結處分律師不起訴。

有吸金詐騙前科的陳姓男子曾任職日月光集團工程師,與簡女等人成立三鑫集團,自2016年1月起以「圈購」臺灣上市櫃公司股票、投資俄羅斯海參崴賭場、礦石、黃金等名義,用10%利率向民衆吸金,甚至推出「多元投資」方案,吸引不少民衆投資,吸金總額達12億元。

2017年9月檢調接獲檢舉,表示陳男等人便以公司虧損爲由,發放紅利不穩定,甚至傳出公司將解散。2018年8月,陳男因債務糾紛在高雄市當街遭人強押痛毆後人間蒸發,簡女落網後被聲押獲准。

開庭期間,法官同意簡女以100萬元交保,簡女當時已被羈押半年,急着恢復自由,但一時間拿不出現金,便開口向委任律師借錢。

簡女律師當時開出年利率72%的條件,簡女聽到傻眼,強調自己一時間手頭緊、「經濟困難」,幾經喊價後談到36%年利率,簡女終於順利交保,2個月內一口氣還了100萬元本金和6萬元利息,但簡女不滿律師「趁人之爲」,怒告律師重利罪。

檢方認爲,簡女在保險及投顧公司有30年的工作經驗,借錢時有一定時社會歷練可以評估風險,難以認定借錢時處於輕率、急迫、無經驗或難以求助的情境,最後認定簡女律師罪證不足,偵結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