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調虎離山 助殺人男友逃亡判4月

高市美麗舞廳鬥毆殺人案,主嫌林瑞鴻潘姓女友涉嫌協助藏匿行蹤、干擾警方辦案,被依藏匿人犯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去年高市美麗華舞廳鬥毆殺人案害警察局長丟官、行政院長震怒,主嫌林瑞鴻的潘姓女友涉嫌協助藏匿行蹤、還騙警方去汽車旅館查緝,干擾辦案,被依藏匿人犯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0年7月10日凌晨,林男先帶着小弟在小港區店家砸店,接着相約到美麗華舞廳消費林男載潘女抵達,將車交由泊車小弟時,在門口遇上死者李姓男子一行人正準備離去,雙方互嗆還上演大亂鬥,混亂中林男拿摺疊小刀李男猛刺3刀,當場造成李男氣胸大量出血不治。

員警到場處理時,林男還故意向員警謊報假名「林建輝」,趁前往醫院醫治跳窗逃逸,事後潘女先回到左營區祟德路的租屋處,林男爲了不被發現,先打電話聯絡潘女、開啓社區後門潛返租屋處

當天下午,林男見大批警方趕抵租屋處,正與管理員交談時,指示潘女先叫一臺計程車從後門離開,示意司機停在特定路口,他自己再從地下室車道逃離並前往路口會合,製造潘女一人搭車離開的假象,兩人搭車逃至大社區水管路某處養狗場躲藏。

晚間警方再度追尋蹤跡來到養狗場,此時潘女故意挺身而出,告訴員警她曾騎車載林男到附近的汽車旅館投宿,但記不得是哪間,於是帶着員警連繞3家汽車旅館,企圖拖延時間。

林男潛逃2天后,盤纏用罄、想逃回住處時被埋伏員警逮獲。林男辯稱自己是「正當防衛」,否認殺人,一審被依傷害、殺人罪判刑17年。高雄地院認爲潘女妨害警方執行公權力影響社會治安,誠屬不該,但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依藏匿人犯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