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嬰虐童頻傳 幼托是否撤照?議員爭論 氣氛火爆

臺中市議員提案,針對有虐嬰、虐童的託嬰中心或幼兒園,應給予「最嚴厲之撤照處分」,在小組審查引發爭論。(林欣儀攝)

有感於虐嬰、虐童事件頻傳,爲展現零容忍的決心,臺中市議員提案,針對有虐嬰、虐童的託嬰中心或幼兒園,應給予「最嚴厲之撤照處分」,在小組審查引發爭論,主席陳廷秀及教育局都認爲不應將「撤照」納入文字、恐影響裁決權,但綠營多位議員認爲此作法有宣誓效果,雙方爭執不休,現場氣氛一度火爆。

臺中市日前接連發生麗喆幼兒園、華興託嬰中心幼童受虐事件,引發關注,議員江肇國、王立任認爲,透過提案方式要求教育局,針對情節重大的託嬰或幼兒園給予最嚴重的撤照處分,展現議會對虐童、虐嬰零容忍的態度。

小組審查主席陳廷秀則強調,現在學校間招生競爭大,如果直接要求發生虐嬰、虐童情況就要撤照,可能會導致同業之間相互找資料、相互陷害的情況,業者間搞來搞去,到最後負責審查的教育局更是頭大,建議刪除「撤照」兩個字,讓教育局可依情況做出裁決。

議員賴佳微則說,提案上加註累犯或情節重大者,保留裁處彈性,盼透過這樣的作法,能提升幼兒教育品質與環境。議員林孟令、李中則認爲,用提案要求針對虐嬰、虐童做出最嚴厲撤照處分,主要在於宣示效果,且不溯及既往。

議員林祈烽則說,市議會的態度就是對幼兒受虐零容忍,很多學校爲了避免受裁罰,會去串聯其他家長、讓教育局綁手綁腳,且裁定單位要判定業者有無隱匿情況、有相對困難,透過議會提案力挺教育局。

提案到底要照案通過?或是送大會審查?議員各有不同看法,甚至一度引發不同意見的雙方爭論不休,現場氣氛火爆。教育局則認爲,法令規定若情節重大者,可給予撤照、停招等4種處分方式,教育局一定依法處理,建議刪除「撤照」兩字。

經討論後,陳廷秀說,文字改爲「依照法令予以最嚴厲之撤照處分」,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