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祭新措施! 明年入境英國也需持ETA
英國倫敦地標—大笨鐘(Big Ben)(圖/英國旅遊局(Visit Britian))
外交部歐洲司副司長林主恩。(蔡宗穎攝)
歐洲是國人旅遊熱點之一,而歐洲將於今年11月10日正式啓用「歐洲入出境系統」(Entry/Exit System, EES),所有第三國入境歐洲將需在入境機場至自動查驗機拍照、登錄指紋及掃描旅行文件;「歐洲旅行資訊及授權系統」(ETIAS)也預計在EES啓用半年後上路;另外,英國9月10日公佈分階段施行「電子旅遊憑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持我國護照民衆可於11月27日起申請ETA,2025年1月8日起,皆需持用ETA方可入境英國。
外交部今日舉行例行記者會,歐洲司副司長林主恩指出,歐盟執委會宣佈EES將於11月10日正式啓用,未來將以自動化方式取代現行人工查驗,所有第三國,包含臺灣在內的旅客在該系統正式啓用後,須在入境機場至自動查驗機拍照、登錄指紋及掃描旅行文件等。
林主恩續指, ETIAS原則將於EES系統啓用約半年後開始實施,歐盟尚未公佈確切實施日期,爰目前持用效期6個月以上之我國護照,且護照上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我國籍人士,仍可以免籤方式入境申根地區。外交部將於獲得進一步確切資訊後向國人說明。
另外英國也公佈新入境措施,林主恩指出,英國內政部簽證暨移民署(UKVI)在9月10日公佈分階段施行「電子旅遊憑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入境制度,具我國民身分證字號之我國護照持有人,自2024年11月27日起開放申請ETA,而2025年1月8日起,皆需持用ETA方可入境英國。
林主恩說明,ETA新制規定入境英國之所有個人,含嬰兒,皆須申請ETA,期間得旅遊、探親、訪友、洽商及短期學習,每次停留不得超過6個月。每人每次申請費用爲10英鎊,申辦審覈時間約爲3個工作天,成功申獲者2年內可多次入出境。可自辦或代辦,惟遞件後無論核發與否皆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