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經濟不該是拚面子

政府「振興券」必須先花1千才能賺2千,挨批爲「脫褲子放屁版的消費券」,但行政院蘇貞昌雖千萬人吾往矣,還怒轟馬英九的消費券對經濟沒幫助。總統英文(左)、行政院長蘇貞昌。(總統府資料照片

行政院爲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的衝擊,在雜亂無章地發了幾百億元之後,面對社會輿論一再呼籲仿效各國發現金,突然決定暫停經濟部規畫許久的「酷碰券」,準備於本週推出「買1000元換3000元」的振興券。

說穿了,這種「出錢買救濟」的紓困方式,與世界各國的作法大相逕庭,真是行政院無能拚經濟的最新鐵證。先不談它的經濟效果,這種做法就好像是對臺風、地震的受災戶提供「先付錢再領救濟金」的措施,充分顯示坐在冷氣辦公室裡的首長幕僚們,完全沒有「人溺己溺」的心理狀態

行政院把產物或健康保險上常見的自付額,和公共政策上的移轉性支付,搞混了!前者是在「對價性交易中防止道德危機的一種做法,後者雖然需要防弊,但接受移轉支付者不需要回報提供者。也就是說,後者不是買賣,政府實在不需要在救濟時加入「上下交相賊」的考量

「付1000,領3000」,對於民衆來說,看起來好像跟直接領2000沒差別,其實差別可大了!公益彩券目前單注從25元到100元不等,金額設成這麼低,就是考量許多人只想投入極少的金錢來換取中獎金額原因在於,同樣是換取等量的金錢,投入的本金越少,人們會越喜歡。這樣的行爲正是諾貝爾經濟獎得主Arrow和Debreu對人類經濟行爲的重大發現。

根據上述理論,對於人民而言,「買1000換3000」絕對不如「買500換2500」、「買100換2100」,當然更不如直接領2000!請行政院好好聽國發會主委龔明鑫這位經濟學博士把這個經濟學的原理說清楚,再來搞振興券吧!

振興券只能用在商圈夜市餐飲藝文4大產業,不能用在網購上面,也就是說如果在這些方面消費不高的民衆,不會願意先出1000元去買抵用券。事實上本次疫情影響的產業更多,而經濟成長是所有產業交互作用的結果,單單刺激上述4個產業,產生的「乘數效果」絕對遠低於不限產業的振興措施。而解救4大產業,不就是要減少該等產業的失業、增加其受僱人員對整個經濟的消費嗎?那麼,不限產業的振興券不是彈性更大?行政院爲什麼想不通呢?

行政院明知應該就各國的「直升機撒錢」拿香跟拜,但就是不想跟着馬英九去搞「消費券」,所以才兜圈子搞這個「出錢買救濟金」的遊戲。如果真是爲了這個可笑的面子問題,那麼行政院還是趕快回頭把先前的「酷碰券」搬出來,至少那是個比例性的從價補貼經濟效益的扭曲性比較小,只要配套措施完善,遠比先叫大家掏出1000,再給3000好多了。

作者開南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