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40萬 化妝師遊日遭性侵 惡狼體味成鐵證
演藝圈知名化妝師小芳(化名)與曖昧對象同遊日本,竟遭同行男性友人性侵。高雄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龔男4年,須賠40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演藝圈知名化妝師小芳(化名)與曖昧對象吳姓男子及3名男性友人到日本新潟縣遊玩,晚上在民宿不勝酒力昏睡,半夜時遭同行龔姓男子摸上牀性侵,小芳還以爲是吳男求歡,隔天酒醒才驚覺有異,嚇得直接在日本當地報警,還從龔男身上氣味指認犯行。高雄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龔男4年,須賠40萬元,可上訴。
2020年2月小芳和吳男及3名男友人一同到日本新潟縣越後湯澤遊玩。晚間大夥在民宿1樓交誼廳喝酒玩牌聊天,衆人開了2大瓶清酒,小芳自己就灌了1瓶。半夜小芳不勝酒力,吳男還貼心的攙扶她先回房休息。
凌晨時分,同行4男決定回房休息,龔男竟趁其他人熟睡,偷偷潛入小芳房間,趁她爛醉意識不清,先喊她的小名再從後方抱住她。小芳誤以爲是吳男來陪睡,任由龔男上下其手還發生關係。離去前,龔男還故意說「我要回房間睡,不然早上醒來,他們會發現我不在房間」。
小芳隔天上午酒醒與吳男對質,才驚覺自己昨夜遭性侵,立刻保存沾有精液的內衣褲和廁所殘留的體毛,直接在日本當地報警。她認出龔男濃密的體味,確認龔男就是前一夜性侵她的人。
回臺後一切進入司法程序,高雄地院審理時,龔男辯稱當時小芳還親口叫他不要內射,甚至要求他完事後留下來陪她。但其他同行的男友人卻證稱,大家都知道小芳和吳男曖昧到快要交往,不可能和龔男發生關係。
法官認爲,小芳當時酒醉到走路都需吳男攙扶,加上近視超過600度,半昏半醒之下才被性侵,審酌龔男絲毫未有和解之意,判龔男4年。民事部分小芳求償150萬元,法官審酌她被害後工作受影響,精神痛苦難以平復,判龔男應賠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