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竹聲擾人 花縣環保局加強稽查

花蓮縣政府元宵節前將到縣內施放熱點展開聯合稽查,勸導及取締在管制時間施放爆竹煙火民衆、違規擺攤。(花蓮縣政府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設有爆竹煙火管制時段,但偶有民衆違規在深夜施放,鞭炮聲響讓隔天要上班、上課的民衆十分頭疼。花蓮縣環保局考量元宵節將至,將與相關局處到施放熱點聯合稽查,勸導及取締爆竹煙火噪音、違規擺攤等,如違規且屢勸不聽者,將依《噪音管制法》及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最高分別可處3萬元及15萬元罰鍰。

花蓮縣政府對飛行類、升空類、爆炸音類、摔炮類等爆竹煙火設有施放管制時段,平日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7時不能施放,特殊節日如元旦、春節、元宵節等,放寬至翌日凌晨1時起至上午7時禁止,不過農曆春節期間,凌晨卻還是常可聽到鞭炮聲響此起彼落,讓許多民衆感到相當困擾。

環保局考量多數民衆不清楚縣內施放爆竹的管制時段,春節期間會同縣府消防局、警察局及觀光處,到縣內鞭炮燃放熱點如太平洋公園、七星潭等處展開聯合稽查,取締違法施放爆竹煙火民衆及鄰近道路違法設攤販售情形,不過,稽查人員主要都以勸導方式提醒違規民衆,並告知爆竹煙火施放的管制時段,如屢勸不聽纔會開罰。

雖然春節連假已結束,但至元宵節前傳統習俗仍視爲過年期間,凌晨時分偶爾還是會聽到鞭炮聲,環保局爲還給民衆清淨及安寧的環境,宣佈取締爆竹煙火噪音、違規擺攤的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將會持續至元宵節止。

環保局提醒,一旦有民衆違規施放爆竹煙火,不需量測噪音值,就可依《噪音管制法》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消防局也可對違規行徑,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若外加鞭炮粒狀物污染及炮屑未清掃,另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