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NET提告如期點交 謝國樑:維護合約精神
基隆市長謝國樑表示,東岸廣場已於1日凌晨完成點交工作,上午起也恢復正常營運。(張志康攝)
基隆市長謝國樑(中)與市府委任律師簡榮宗(右)共同說明東岸停車場及東岸廣場的相關爭議。(張志康攝)
基隆市東岸停車場及東岸廣場1月31日進行更換營運廠商的點交工作,基隆市長謝國樑1日上午表示,雖然NET拒絕點交併揚言提告,1日凌晨市府已經完成了相關的東岸停車場及廣場的點交工作。謝國樑強調,如期點交是爲維護市府的合約精神,未來也能吸引更多優質的廠商進駐基隆。
基隆市議會國民黨團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謝國樑在黨團市議員陪同下,針對東岸廣場的產權紛爭提出說明。謝國樑指出,市府已經在1日凌晨完成了東岸停車場與廣場的點交,過程尚稱平和,雖然NET主富公司表示了不同意見,但市府表示有不同意見,可在法院說清楚、講明白。
謝國樑強調,自1日起民衆可以恢復正常利用東岸停車場,也能照常在東岸廣場進行購物。但在點交過程中,市府發現位於地下一至四層的東岸立體停車場,許多設備已經陳舊不堪,市府也會責成新廠商儘快改善環境。
謝國樑強調,之所以要堅持要點交完成,是因爲要維護合約精神。謝國樑認爲,市府透過評選選定了新的ROT廠商,若無法如期將營運權交給廠商,未來基隆市還有威海營區、碧砂漁港等招商案,市府的信譽不佳,又該如何取信更多的合作業者?
市府委任的律師簡榮宗表示,2015年基隆市政府與大日公司簽署的OT合約中已經明訂,業者可以依營運需求,提出商場改善計劃,經市府同意後可以改善、增建,並由大日自費。大日也在2016年6月間向市府提出改善申請,雙方並協議營運期滿後,商場無償移轉與基隆市政府。因此沒有所謂「產權爭議」。
簡榮宗指出,東岸廣場的建照上,建造類別是「增建」,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意思就是,商場二至四樓是建築在原市府所有的一樓及地下室之上,商場「並沒有獨立的出入口」。依民法或高院判例,「增建物」如沒有獨立的出入口,應屬於「附屬物」,也就是由基隆市政府享有所有權。
謝國樑說,NET主富公司已經向市府提出多項的訴訟,市府也歡迎透過訴訟方式在法院釐清事實。但基隆市政府必須維護東岸廣場正常營運,以及所有消費者、市民停車及消費的權益。
NET主富公司委任律師陳義文則是表示,市府1月31日是不合法的點交程序,1日凌晨3時已赴基隆地檢署提告市府相關人員涉犯竊占罪,並會清點財產後再向市府相關人員提出毀損、強制、侵入住居等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