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1至8月交通違規餘5萬件 警方公佈檢舉熱區及項目

屏東縣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8月交通違規檢舉數共5萬5095件,較去年下降,其中民衆檢舉交通違規項目,第一名爲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檢舉違規路段則是屏東縣臺1線路段奪冠。不過因今年中修法後民衆檢舉範圍遭限縮,違規臨時停車檢舉件數大減。

屏東縣今年1至8月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數,較去年同期減少1萬2137件,下降18%;民衆檢舉前五大交通違規項目,第一名爲未依規定使用燈光1萬321件,其次分別爲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行駛;轉彎未依規定;違規臨時停車。

檢舉違規的十大路段,冠軍爲屏東縣臺1線路段2310件,其次分別爲屏東市建國路段、屏東市廣東路段、東港鎮中正路段、恆春鎮恆南路段、屏東市和生路段、萬丹鄉萬丹路段、屏東市復興路段、屏東市民生路段及屏東市勝利路段。

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檢舉「違規臨時停車」減少了5753件,主要是今年6月30日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除汽車在騎樓以外的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及停車(不含騎樓及機車)、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並排停車及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外,其餘違規停車態樣已不再開放民衆檢舉。

另外,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及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亦不再列入檢舉範疇。

警方表示,由於修法後民衆對於違規(臨時)停車的檢舉範圍已限縮,如遇到違規停車情形,仍可撥打110報案,由警方派員處理。而在違規記點方面,新規定則限縮於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了逕行舉發、科技執法及民衆檢舉等情形。

爲了避免檢舉範圍限縮後造成違規行爲增多,縣警局將持續分析違規停車熱點,針對違規高發路段加強巡邏勤務,並考量道路類型、違規情況、事故原因及交通設施等因素進行滾動式評估,強化交通執法,也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屏東縣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8月交通違規檢舉數共5萬5095件。圖/警方提供

屏東縣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8月交通違規檢舉數共5萬5095件。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