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 縱火犯判處無期徒刑
屏東市一家刺青店去年10月遭19歲許嫌縱火,造成黃姓老闆夫婦雙亡,經屏東地院審結今日依殺人罪判處許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這也是屏東地院首件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由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
屏東地院說明此案國民法官選任及評議程序,8日上午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應到候選國民法官195人,實際到庭67人。合議庭依事先徵詢檢、辯雙方意見,採先問後抽模式,進行分組詢問、附理由及不附理由的不選任程序後,抽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同日進行宣誓及審前說明程序。
11日上午9時15分起,由經選任的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3名職業法官審判長法官程士傑、陪席法官黃虹蓁、受命法官謝慧中,共組合議庭審理此案,並於14日下午1時30分辯論終結,依殺人罪判處許濸雄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屏東市一家刺青店去年10月遭許嫌縱火致2死,屏東地院審結今日依殺人罪判處嫌犯無期徒刑,這也是屏東地院首件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記者潘奕言/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