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三地門鄉長、前秘書涉嫌泄密廠商收回扣交保 前建設課管理員收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偵辦三地門鄉公所弊案,查出鄉長曾有欽涉嫌泄密特定廠商收回扣,還將公車私用30餘次,法官裁定15萬元交保。(謝佳潾攝)

屏東地檢署偵辦三地門鄉公所弊案,查出鄉長曾有欽、前秘書韓姓男子以及建設課周姓路燈管理員涉嫌泄密特定廠商收回扣,當中曾還將公車私用30餘次、韓則借牌包工程牟利,檢方認3人涉嫌重大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只裁定收押周,曾、韓分別以15萬元、10萬元交保。

檢方表示,曾有欽是現任三地門鄉鄉長,韓則爲前秘書、已在去年屆齡退休,而周曾爲建設課路燈管理員、也在去年7月底離職,不過經循線追查發現,3人爲同事時涉嫌泄漏設計監造案的預算金額及相關標案內容等秘密訊息給特定廠商,進而向廠商收取決標金額的特定比例作爲賄款。

此外,檢方還查出,曾從去年8月至今年6月,利用公餘機會,駕駛公務車作私人用途達30餘次,韓則向友人借用土木包工業的名義承包鄉公所工程,從中獲取不法利益。

檢警22日持搜索票至曾等3人的住處及辦公處所執行搜索,並同步傳3人問訊,而經漏夜復訊後,檢察官認3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且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爲有逃亡、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3嫌。但法官23日僅裁定周羈押禁見,曾與韓則分別以15萬元及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