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遭歐盟重罰615億 將提上訴

因蘋果濫用其在音樂串流應用程式分發市場的主導地位,歐盟執委會4日對蘋果公司處以18億歐元(19.5億美元,約615億臺幣)反壟斷罰款。圖爲去年9月蘋果公司在美國舉行新品發佈會。(新華社)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4日對蘋果公司處以18億歐元(19.5億美元,約615億臺幣)反壟斷罰款,因爲蘋果濫用其在音樂串流應用程式分發市場的主導地位,這是歐盟對科技公司開出的最大筆罰款之一。蘋果表示,事實根本不支持這項決定,將提出上訴。

這次開出的罰單,始於瑞典線上串流音樂和媒體平臺Spotify在2019年的一項投訴。Spotify指出,由於蘋果AppStore有30%的抽成,該公司被迫提高了訂閱服務價格,蘋果在串流音樂市場競爭中有壟斷的嫌疑。

歐盟負責反壟斷首長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10年來,蘋果濫用了透過AppStore的主導地位,限制開發者向用戶介紹蘋果生態系統以外的其他廉價音樂服務。

蘋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儘管執委會未能發現任何消費者受到傷害的可靠證據,且忽視了市場蓬勃發展、競爭激烈且快速成長的現實,但還是做出了這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