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議員籲力挺財劃法修正增加分配款 周春米:不能光看帳面數字

屏東縣議員蘇資婷(左起)、黃明賢、周陳曉玟、越秋女呼籲屏東縣長周春米支持財劃法修正案,爲屏東爭取更多統籌分配款。(羅琦文攝)

屏東縣議員黃明賢(左)呼籲屏東縣長周春米(右)支持財劃法修正案,周春米則表示,不能光看帳面數字,重大交通建設及健保等社福支出都須中央支持。(翻攝屏東縣議會網站/羅琦文屏東傳真)

財政劃分法已25年未修正,屏東縣4位議員25日在議會總質詢關切財劃法。議員黃明賢指出,按照目前立法院的修正版本試算,屏東縣的統籌分配款將從123億增加至584億,希望縣長周春米全力支持財劃法修正。周春米則表示,不能光看帳面數字,重大交通建設及健保等社福支出都須中央支持。

屏東縣國民黨議員黃明賢、蘇資婷,以及無黨籍議員周陳曉玟、越秋女在議會中聯合質詢。黃明賢說,財劃法是讓屏東可以脫胎換骨的重要法律,屏東苦於自籌款不足已久,這幾年前縣長潘孟安與周春米都從中央爭取很多預算,但從民國110到114年總預算來看,中央補助都高達65%以上,地方、中央財政嚴重失衡。

周春米答詢表示,瞭解議員希望屏東自有財源增加、自主財政增加;也與議員一樣希望建立制度,但在討論統籌分配稅款中央及地方可以分配多少之前,必須先釐清交通建設、社會福利、教育及健保支出等後續分配比例,否則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大部分移到地方,將牽扯到財政紀律,屏東有沒有如此大的人力及能量去執行目前許多重大交通工程建設,都非地方政府所能負擔,在在都需要中央支持,不能只看帳面上數字。

「我不好意思說魔鬼藏在細節裡」,周春米說,現在是屏東重大發展的百年關鍵時刻,高鐵、捷運、高屏二快等,樣樣交通建設都比之前爭取的預算規模多出1.5倍至2倍,絕非地方政府能夠承擔,「屏東有能力做高鐵嗎」,「縣市政府有能力做高鐵嗎」,這都須中央、公路局、交通部統籌。

黃明賢說,能從中央爭取經費都是功勞,但希望是制度,不是交情,更不是政黨色彩,所以才希望透過財劃法修正從中央定調下來,國民黨版增加461億,可以留在地方用,不必事事寫計劃要求中央補助,地方統籌範圍更快、更具自主性。

蘇資婷表示,目前警消人員危險加班費、公務人員超勤加班費,都需要地方政府自籌,中央超收稅款部分,應還給人民,以保障公務人員、警消人員福利,目前已經有17個縣市長皆表態支持,這是人民的願望,中央執政的民進黨應深思熟慮,讓城鄉均衡發展。

周陳曉玟強調,中央透過精省修法多拿走全國總收入的15%,不但集權又集錢,嚴重傷害了地方財政,且不符地方制度法的自治精神。行政制度的基本原則就是要公平,中央集權就會造成爭取經費還要看黨派顏色,哪個縣市或鄉鎮聽話,就多補助一點,如此一來對人口少的原住民非常不利。因此她要求落實地方自治,讓原鄉有更多自有財源,才能照顧原住民權益。

越秋女說,由於地方自有財源不足,造成原鄉很多部落的衛生室老舊失修,她向衛生局爭取時,衛生局總說經費有限,只能依序輪流修繕補強。但修繕順序,則只能各憑本事,難道還要靠爭取上級關愛眼神嗎?這是不符合公平正義的程序。若能修正財劃法,將財源下放,就能改善綁樁的政治文化。

針對周春米在質詢時迴應認爲魔鬼藏在細節裡,以屏東地方重大建設需仰賴中央補助來當理由,不肯表態支持財稅法修正案。黃明賢在總質詢後反駁,認爲周春米似是而非,屈從黨意,打臉周春米6月17日在總質詢被問及財劃法修正案時表示,希望自主財源再多一點,不用每一項建設都要到中央爭取,可以加快速度進行的說法。

黃明賢認爲,財劃法修正關於地方自籌款的問題,當然可以討論,沒有所謂魔鬼藏在細節裡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民進黨不願提修法版本來討論,希望維持現行中央集權集錢的狀況,如此才能便於用行政資源綁樁,維護選舉利益。

縣府則在會後進一步說明,縣府團隊提出四點建議,一、需考量中央與地方的垂直分配與事權分工,否則更多的資源可能伴隨而來的是責任移轉;二、各縣市發展差異的水平分配指標應該要更慎重,期望透過各地方政府充分討論和建立共識;三、修法結果須檢視整體收支,實際能增加的金額有限;四、財劃法修正朝向增加地方財源,處理垂直分配問題固然沒有錯,但地方政府恐因此增加財政負擔,以及中央政府籌劃經濟交通建設、國防經費等國家整體重大支出所需的財政韌性,二者之間如何兼顧均衡,乃至地方制度法中涉及的地方自治事項、自治組織如何調整,還是有待中央研議並與地方政府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