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推動醫院檢查檢驗結果互認,2027年底前將落地300個項目

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將向縱深推進。

今日(27日),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七部門對外公佈的《關於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實現不同醫療機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有助於提高醫療資源的利用率,降低醫療費用,提高診療效率,進一步改善人民羣衆就醫體驗。

根據《指導意見》目標,到2025年底,各緊密型醫聯體(含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實現醫聯體內醫療機構間全部項目互認,各地市域內醫療機構間互認項目超過200項。到2027年底,各省域內醫療機構間互認項目超過300項;京津冀、長三角、成渝等區域內醫療機構互認項目數超過200項。到2030年,全國互認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檢查檢驗同質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結果互通共享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實現常見檢查檢驗結果跨區域、跨醫療機構共享互認。

第一財經注意到,此次公佈的《指導意見》有兩大突破,一方面,是規定了要制定發佈互認項目清單、醫療機構清單和“負面”清單,即落地可以互認的項目範圍、參考時限、質量要求等必要條件,並明確好不能互認的情形。另一方面,是有序擴大互認機構和區域範圍,即一些醫聯體單位率先實現互認,縣域醫共體則要以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等領域爲抓手加快推進。

早在2022年3月,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聯合制定的《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正式實施。《管理方法》對組織管理、互認規則、質量控制、支持保障和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

“此次《指導意見》在原先《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對互認項目的清單、互認區域的擴圍等有了更多規定。其中,區域平臺背後的數字化、智慧化支撐能力是關鍵,同時也要考慮到後續一些搭載了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影像醫療設備的應用。”長三角智慧醫療發展聯盟理事長朱仁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朱仁明認爲,長三角等都市圈是最有基礎來推廣這一項工作的,此前有不少三甲醫院也已經通過醫聯體單位進行了實踐,“長三角新一輪三年行動計劃也將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放在了重要位置,區域推廣需要提速。”

有醫療影像設備技術人員告訴記者,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在基礎設施的技術層面不難實現,但需要以醫療機構開展規範化掃描爲前提。比如,一些醫院在對比度等參數上有自身的偏好,這可能會導致和其他醫院設置的參數不兼容,“下一步,互認工作還需要業內廠家在這一領域形成統一操作協議,達成共識。”

該技術人員還稱,現階段一些CT(斷層掃描)、MRI(磁共振成像)等影像設備的功能在醫生端的使用率很低,不足30%,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基層醫務人員對於設備不甚瞭解。因此,提升基層醫務人員的醫療技術、服務水平,也是互認工作的前提。

哪些項目的互認可以率先在醫聯體、跨區域層面實踐?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病理科副主任、分子診斷中心腫瘤NGS臨牀實驗室負責人劉澤兵告訴記者稱,病理學方面,可以從肝腎功能等生化檢測、甲胎蛋白等腫瘤標誌物檢測這一類開始嘗試互認;影像學方面,則可以從CT、MRI等較爲普遍和常規的檢測結果開始入手。

“在滿足前提條件下,互認工作基本不會影響醫生的診療水平。”劉澤兵說,這些前提條件包括:檢測儀器、試劑採用國家藥監部門批准的設備和試劑;人員資質、實驗場地符合相應標準;樣本採集、運輸、檢測、報告流程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定期參與室間質控、定期安排巡迴現場檢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