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單車被水溝蓋縫隙絆倒骨折 運動品牌老董獲國賠20萬
▲「銳𨰾」老董在臺北藝術大學內騎單車被水溝蓋縫隙絆倒,造成骨折,國賠求償勝訴。(圖/資料照/記者攝)
運動品牌「銳𨰾」創辦人王琮方於臺北藝術大學騎單車時,被水溝蓋縫隙絆倒,導致其手掌骨折,依《國賠法》求償共136萬6380元。北藝大認爲是王男抄近路才摔車,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爲,水溝蓋的設計確實有問題,北藝大有疏失,判賠20萬元。
2016年7月,王男騎着單車,行經北藝大舞蹈學院後方,停車場通道時,因車胎被長50公分、寬5公分的水溝蓋縫隙絆翻,王男摔落地面,導致右手手掌骨折,認爲北藝大有缺失,依《國賠法》求償1080元醫療費用、單車維修費300元、36萬多元工作損失,以及精神撫慰金100萬元,共136萬6380元。
北藝大認爲,現場設有「此路不通」標誌,是王男爲抄近路強行進入,又校園內道路不受「市區道路條例」等規範限制,加上該路段位於山坡地,因此設計自與一般水溝蓋不同。
不過法官認爲,該道路有通行功能,因此還是得依照一般道路的通行安全規範,該水溝蓋的設計顯然不符規定。至於「此不通」標誌,未明確禁止進入,因此北藝大仍然有疏失。但王男應注意未注意,仍須自負2成責任,判決國賠20萬11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