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警隊年燒千萬 挨酸騎馬追犯人
新北市騎警隊假日午後在市府門口執勤,吸引民衆上前合照。(呂健豪攝)
新北市警察局轄下派出所廳舍不足問題尚未完全解決,至今仍有12個派出所需靠承租建物或土地方式運作,每個月租金合計破百萬元,但屬於任務編組的騎警隊平均每年都編列上千萬元預算,主要用途卻多在行銷或宣導,民代質疑騎警隊的實際效益,基層刑警也批評騎警隊在治安維護根本「零作爲」。
新北市警局轄下派出所目前仍有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中和分局中原派出所、板橋分局大觀派出所以及新店分局頂城派出所的廳舍,每個月分別以40萬元、18萬元、15萬元以及13萬2000元向民間承租使用,加上偏鄉8處派出所土地租金合計每月約15萬元,市警局在派出所租金1個月花費就超過百萬元,合計全年上千萬元。
至於成立於2003年的騎警隊,近3年編列預算分別爲1167萬元、799萬元以及1098萬餘元,平均每年上千萬的預算,幾乎已經與派出所廳舍年度租金總額相差無幾。
市警局行政科解釋,騎警隊成立的主要任務爲維護治安、疏導交通、爲民服務及防範犯罪宣導,屬任務編組,在假日及非假日於板橋新板特區、淡水漁人碼頭、八里左岸公園、新店碧潭東岸、鶯歌陶瓷老街等處執勤,協助推廣宣傳市政、反毒或打詐等犯罪預防宣導。
但遭基層刑警批,新北的治安維護工作幾乎落在各派出所、分局偵查隊以及刑警大隊身上,騎警隊對於治安維護根本可以說是「零作爲」,更反酸「難不成叫他們騎馬追犯人?」
國民黨議員林國春認爲,騎警隊針對治安層面而言確實是弱化的,也有民代認爲觀光行銷效益大於治安效益,不過主導權還是在於警察局,議會也會討論騎警隊的實際效益。
民進黨議員張錦豪也質疑,當年新北市推動觀光,就時空背景或許成立騎警隊有其必要性,但迄今似乎看不太出成效,觀光行銷方面也未達最大化,確有通盤檢討空間,但最重要的是,不能都只是單一廠商得標,否則就淪爲花錢在幫別人養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