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經路面14公分深坑洞「慘摔鎖骨骨折」 獲國賠金額曝光
宜蘭縣陳姓男子騎乘機車時,爲閃避路面14公分深的坑洞而摔車受傷,陳男向宜蘭縣政府請求國賠,經宜蘭縣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審議後,覈算縣府賠償金額爲33.5萬元。(民衆提供)
宜蘭縣陳姓男子去年11月間騎車行經三星鄉大洲路時,爲閃避路面一處14公分深的坑洞不及而摔倒,導致受有鎖骨骨折的傷害,陳男請求縣府賠償41.9萬元,案經宜蘭縣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審議後,覈算縣府賠償金額爲33.5萬元,這也是近2年首件縣府同意賠償的案件。
今天(12日)宜蘭縣議員陳福山質詢秘書處國賠案件數,秘書處迴應去年向縣府請求國賠有7件,當中2件移轉給鄉鎮公所,5件縣府拒絕賠償;今年迄今有2件,1件拒絕賠償,1件縣府認爲道路設施欠缺,賠33.5萬,才讓這起國賠案曝光。
請求國賠的陳姓男子當時騎乘機車,由北往南方向行駛三星鄉大洲路,但因路面有一處長寬各約40公分、深達14公分的坑洞,閃避不及摔倒受傷,經送醫後,醫生診斷傷勢爲左側鎖骨骨折,因此住院6天,看護照顧達2個月之久。
陳男請求的賠償金額,除了工作損失項目外,其餘請求項目的賠償金額均同意全數列計。委員會依據警方的事故調查等資料,陳男與縣府分別負擔20%、80%的過失責任。依據過失責任,陳男請求的賠償金額乘於80%,覈算縣府賠償33.5萬餘元。後續縣府秘書處法制科將依據委員會審議結果,與陳男協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