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遇大雨停騎樓穿雨衣 慘遭魔人檢舉罰5百不服提告逆轉

男子去因爲突然下起大雨,他因此騎進騎樓躲雨、穿雨衣,遭檢舉魔人偷拍舉發,他事後受收到500罰單不服提告。(示意圖,非當事人照片/中時資料照)

新北市1名男子去年7月騎機車朋友行經新店區某路段時,因爲突然下起大雨,他因此騎進騎樓躲雨、穿雨衣,遭檢舉魔人偷拍舉發,他事後收到500元罰單不服提告,主張當時路邊無其他遮蔽物,且擔心大雨臨停路邊有被撞風險,停在騎樓穿雨衣後即駛離;法院認爲此舉無可厚非,且並未影響行人行走,判撤銷罰單。

判決書指出,該男子在去年7月15日傍晚6點多,騎車載朋友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某路段時,因爲突然下起大雨,他因此將車停靠路邊穿起雨衣,沒想到此舉遭民衆拍下檢舉「在人行道或騎樓臨時停車」,事後收到警方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罰5百元,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

該男子主張當時路邊沒有其他遮蔽物,當下若淋着大雨實在不方便,且擔心臨停在路邊,在大雨視線模糊之下,恐有被後方來車撞上的風險,因此纔會將機車停靠在騎樓內,他強調當時與友人都沒有離開機車,穿完雨衣後就馬上離開,認爲判決無理,應撤銷罰單。

臺北行政法院認爲,騎車時遇到大雨,民衆找地方躲雨穿雨衣,避免影響交通下停在騎樓無可厚非,而該男子穿完雨衣就離開,過程中皆合理正常,此外當時機車臨停的位置也未影響行人通行,最後認定開罰無理,判決撤銷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