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內選不出獨董 櫃買:樂升10月19日下櫃
櫃買中心8日公告,樂升(3662)至今未能如期完成獨立董事補選,且未提出改善轉投資架構的有效具體措施,因此依規定自10月19日起終止該公司有價證券櫃檯買賣。
櫃買中心表示,樂升第2次股東常會因出席率不足於8日再次流會,導致該公司獨立董事補選未能如期完成,且未能提出改善轉投資架構的有效具體措施來保障股東權益,雖經二度展延停止交易期限,但至今仍未改善其停止交易事由,已有櫃買中心業務規則中「停止買賣6個月後仍未恢復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及「其他有必要終止櫃檯買賣」情事,故依規定終止樂升有價證券櫃檯買賣。
樂升未於規定期限內公告申報2016年第3季財務報告,櫃買中心已於2016年11月15日公告其有價證券停止交易,之後該公司補公告申報財務報告、重編暨再重編2016年第2季財務報告,雖有部分改善,但仍未對相關轉投資減損跡象,以及臺北地檢署起訴內容予以審慎評估其減損及其發生時點,因此不符有關法令及會計準則。
爲兼顧保障股東權益,櫃買中心於上開停止交易滿6個月後,2017年5月16日通知樂升限期於3個月內完成改善,並請其就轉投資架構提出及採行補強保障投資權益的措施。
此外,由於樂升獨立董事全數辭任,經限期補正後仍未完成,櫃買中心於2017年6月19日公告併案停止交易。樂升公司嗣後雖於期限內補正相關期間財務報告,但2017年6月16日股東常會因出席率不足而流會,致未完成獨立董事補選,且樂升也未就轉投資架構提出並採行有效保障投資權益的具體措施。
櫃買中心表示,考量樂升停止交易期限(2017年8月16日)與其第2次召集股東常會日期(2017年9月8日)相近,爲兼顧保障股東權益,於是再次函請該公司限期於9月8日前完成改善,如今,樂升公司股東常會已連續二次流會,停止交易事由明顯無法完成改善,因此依業務規則規定於8日公告樂升有價證券自10月19日起終止櫃檯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