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遭提認領之訴露餡 竟有7歲私生女!崩潰女怒告小三贏了

前夫遭提認領之訴露餡,竟有7歲私生女,崩潰女怒告小三贏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婚後13年因故離異,不料之後雙方在聊天時,阿國提到被女子歡歡(化名)提起請求認領子女訴訟,而且該名未成年子女已經7歲,小萱這才知道,她與阿國婚姻存續期間,歡歡就與阿國發生性行爲。小萱不滿配偶權遭侵害,導致她精神十分痛苦,憤而提告歡歡求償200萬元。

法院審理,歡歡辯稱,她雖然有在小萱與阿國婚姻存續期間,與阿國發生性行爲而產下女兒,但是她在當時並不知阿國是有配偶之人,自然就沒有侵害小萱配偶權之故意存在;況且,配偶權並非憲法及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所保障之權利。

阿國則是表示,他是在餐廳工作時認識歡歡並交往,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他有結婚,因爲他老婆還有帶小孩到餐廳吃飯過,他也有明確告知歡歡,他是已婚的事實,歡呼歡知道後,還是願意當他的小三,直到後來歡歡去他家鬧,小萱才知道他有婚外情,隔天2人就離婚。

法官考量,小萱與阿國在與2009年間登記結婚,於2022年間協議離婚,在他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歡歡與阿國發生性關係,歡歡並在2016年以阿國是女兒生父爲由,另案提起請求阿國認領子女訴訟。

法官認,歡歡明知阿國是有配偶之人,仍與他發生性行爲,顯足以破壞小萱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進而侵害小萱的配偶權,自屬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判決,小萱依民法請求歡歡賠償損害,即屬有據,應以4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