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進地方之後 借鑑國際做好菜

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劃法》涉及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的資源分配,具高度爭議性,無論怎麼分配,似乎都會有人不滿意。此次修法改善過去「中央集權又集錢」的問題,但卻未並同考量中央地方的權責、各縣市收支衡平,甚至有多個地方政府獲配財源可能將超過支出所需,爲國家長遠財政體制埋下隱憂。

學界普遍認爲,若想解決地方財源不足的狀況,應先精確盤點各地方自治團體的基本財政需要,倘若只是把更多錢撥給地方,卻沒有調整相對應的事權,可能會導致部分縣市把錢花在非必要的用途,進而產生不公平、浪費的問題。

但錢要怎麼分配才合理呢?也許鄰近臺灣的日本經驗可供借鑑。日本自1950年代便設有「地方交付稅」制度,中央政府可藉此調整地方自治團體財源不均的狀況,避免地方因稅收差距過大,出現行政品質良莠不齊的狀況,這套制度對於經濟力較弱、地方稅收少的地方政府而言,是相當重要的財源。

在計算分配上,日本設計了一套相當複雜的計算公式,得先計算地方政府的財政需求,並同考量每個城市的人口、企業數量、福利服務,乃至各地道路長度、道路面積、河川長度、各級學校學生或教員人數、農家數、水產業者人數等衆多數據,接着再扣除該縣市的基準財政收入,最後纔會就財源短缺部分進行分配。

如此一來,每個地方自治團體的基本財政需要都能夠被滿足,各縣市也無須耗費這麼多精力在爭執哪個分配指標比較合理,或者現行制度對誰比較不公平。

不過,《財劃法》修正案畢竟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在不再次修法的前提下,現階段更需要正視的議題是,過去地方政府得看中央臉色,向中央爭取補助款,彼此間充滿矛盾與零和競爭,而未來其財源不再受他人制肘,但是否具備足夠的財政責任感,可通盤規劃,將錢運用在刀口上?

如臺大法律學院教授柯格鍾所言,「以前是巧婦難爲無米之炊,現在柴米油鹽醬醋茶都有了,能煮出好菜嗎?如果不滿意這道料理的口味,能不能換掉這位廚師?或者,乾脆選擇換一間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