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觀光財!夜市、觀光景點將可換匯

▲爲便利旅客兌換臺幣中央銀行金管會着手開放非銀行機構也能「專營」外幣兌換服務。(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外幣兌換更便利!因應外國人來臺旅客增加,爲便利旅客兌換臺幣,中央銀行與金管會着手開放非銀行機構也能「專營」外幣兌換服務,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專營外幣兌換機構的設立需有法源,將列在此次銀行法修法,希望本會期可以一起通過,即觀光景點捷運站、火車站等都將可換匯

儘管百貨公司飯店已可「兼營」提供外國旅客兌換臺幣服務,然而,根據媒體報導,不少攤商違法公然收取人民幣,中央銀行總裁淮南表示,央行已派員勸導,並鼓勵攤商定點換匯,但多位立委提議應增設外幣兌換處,增加攤商兌換外幣的機會,避免人民幣成爲臺灣流通貨幣

對於外幣兌換點的設立時程,彭淮南表示,相關公文已送金管會,樂觀年底前可實現。目前全臺提供人民幣現鈔兌換的外幣收兌處超過100處,包括故宮博物院五星觀光飯店與旅行社等。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開放專營外幣兌換機構需要有法源依據,將在銀行法修法的時候增修授權訂定相關辦法,希望本會期可以通過,讓非銀行業者也可設立「專營」的外幣兌換服務機構。

銀行局說明,飯店與百貨公司的外幣兌換服務都是由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發行執照並訓練外幣兌換人員,此次新增「專營」外幣兌換業務,需修銀行法第29條的限制,即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銀行局進一步指出,雖然未來開放「專營」的外幣兌換機構後,專營業者需要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不過,相對銀行的高度監理,專營外幣兌換機構的資本額負責人適格性以及洗錢防制等都會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