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是促進市場要素高效便捷流動、推進市場一體化的前提,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將更好發揮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動力源作用,爲大力發展灣區經濟提供重要保障。

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是發展灣區經濟的關鍵

打造“一點兩地”的迫切需要。灣區是推動一個國家、地區乃至全球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在科技創新方面發揮着“領頭雁”作用。2023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廣東考察時強調,使粵港澳大灣區成爲新發展格局的戰略支點、高質量發展的示範地、中國式現代化的引領地。圍繞“一點兩地”戰略定位持續推進大灣區建設,需要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把規則、機制優勢轉化爲發展灣區經濟的強大效能。推動大灣區與周邊地區建立更加緊密的聯繫、形成互促共進關係,加強地方政府之間合作,爲密切經濟聯繫營造有利發展環境。

建設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羣的需要。城市羣是承載發展要素的空間組織形式,能夠更快傳播新技術新應用,容納較長的產業鏈,實現區域內產業協同發展。放眼世界,發展條件好、競爭力強的城市羣,往往集中在灣區。粵港澳大灣區要建設成爲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羣,關鍵是在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業生態創新融合、資源科學配置、要素流動順暢等方面協同發力,推進三地全方位互聯互通,提高發展質量和抗風險能力。這就需要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跨境高效流動,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爲深度融入世界經濟奠定堅實基礎。

打造高水平開放平臺的需要。粵港澳大灣區是全國對外開放水平最高的區域之一。充分發揮香港、澳門作爲自由開放經濟體和廣東作爲改革開放排頭兵的優勢,推進以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爲核心的制度型開放,創新開放合作體制機制,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擴大“灣區標準”清單和“灣區認證”項目範圍,有利於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進而加快培育大灣區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需堅持幾個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由於粵港澳大灣區“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的獨特性,在推進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過程中,聯通、貫通、融通範圍較廣且難度較大,需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穿灣區經濟發展全過程。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佈局,整體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堅持大膽探索、敢爲人先。強化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是一個全新命題,沒有先例可循,需發揚敢闖敢試、敢爲人先的精神,打破阻礙市場一體化進程的體制機制障礙和區域壁壘,探索三地人車往來、跨境執業、資金過境的新模式新路徑,探索建立對內統一、對外被廣泛接受並使用的規則和標準,加快實現各領域規則互認、融合和銜接,促進科創要素高效便捷自由流動。進一步拓寬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覆蓋面,充實內容、豐富“接口”,推動灣區經濟向縱深發展。

堅持以人爲本、推進民生融合。民生融合是強化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重點領域之一。針對港澳同胞來粵就業創業和生活重點訴求,需圍繞教育、就業、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政務服務等領域推進規則銜接,創新推出便民利民惠民舉措,以“小切口”撬動三地民生融合“大變化”。堅持以人爲本,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加快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同心協力共建美好灣區。

堅持法治思維、推進法治建設。大灣區融合發展越深入,開放越深入,就越要加強法治建設尤其是涉外法治建設。這就需要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爲開放發展營造有利的法治條件和外部環境。充分發揮立法引領作用,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優化調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健全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營造公平公正、健康發展的法治環境,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作用,爲高水平對外開放和要素流動提供有力保障。

把握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主要着力點

強化科技創新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向新而行。灣區經濟具有創新性特徵,創新要素自由便利流動,將有效推進產業集聚擴散、引領產業升級和科技創新。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要素高度集聚,科技研發、轉化能力突出,但也有科技生產要素流動不夠便利,科研資金跨境使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體制機制障礙等問題,需從規則、機制、平臺、項目、人才等方面統籌推動科技交流合作,更好發揮科技創新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作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向融而進、向新而行、向強而立。需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加快構建以廣深港、廣珠澳科創走廊和河套、橫琴科技創新極點爲主體的“兩廊兩點”架構體系,發揮大灣區30家國家重點實驗室、430家省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作用,強化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加強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提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破除影響科技創新要素自由流動的瓶頸,進一步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貫通、融通人才激勵評價體系,完善全過程創新生態鏈。重點培育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推動製造業轉型升級。

強化區域協調發展領域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灣區經濟具有區域性特徵,集聚功能強大。粵港澳大灣區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制度壁壘和地區發展不平衡成爲區域協調發展的主要障礙。需在錯位發展的基礎上,加強三地優勢互補、融合共進,進一步提高區域發展協調性,更好發揮輻射帶動周邊區域發展的動力源作用。強化基礎設施“硬聯通”,充分發揮交通開路先鋒作用,構建高效便捷、輻射國內外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重點建設“一中心三網”。“一中心”是指世界級國際航運物流中心,“三網”是指多向通道網、海空航線網、快速公交網,形成輻射國內外的綜合交通體系。促進珠江口東西兩岸融合發展,優化珠三角九市與粵東西北地區生產力佈局。強化規則機制“軟聯通”,以“灣區通”工程爲抓手,深入推進“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規三地”,有效銜接政務服務、投資貿易、市場準入、資質認證等方面標準,進一步打通政策堵點,實現資源要素無障礙自由流動。率先構建跨行政區合作發展新機制,推動大灣區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避免市場分割形成阻礙要素流動和配置優化的區域格局,通過資源整合和政策優化重塑資源要素高效配置、融合發展的空間格局,多圈層、多層級、多形式擴展對內經濟聯繫,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強化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領域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建設美麗灣區。灣區經濟具有生態性特徵,灣區往往是生態優美、環境資源充裕的宜居地帶。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綠色化、低碳化的高質量發展階段,發展灣區經濟需努力提高生態環境質量,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強化體制機制對接,構建更加科學、高效、可持續的環境治理體系,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打造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大灣區樣本”。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提升生態系統穩定性,持續激發高質量發展的生態潛力和綠色動能。協同推進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模式,運用數字技術、綠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動產業結構低碳化,營造綠色低碳產業健康發展生態。

強化對外開放領域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共建開放度更高的大灣區。灣區經濟具有開放性特徵,對外聯繫密切,經濟高度開放。粵港澳大灣區外向型經濟特徵明顯、國際化優勢突出,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有基礎、有條件、有能力、更有責任在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中走在前列。要努力把大灣區打造成爲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推動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走深走實。充分發揮橫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臺的試驗示範作用,聯動開拓國際市場,發揮港澳地區獨特優勢,全面參與國際經濟合作,推動大灣區企業“走出去”。協同推進涉外法治建設,構建協同聯動的涉外法治體系,深化法治領域的國際合作,完善全鏈條涉外法律服務體系,提升涉外經貿風險防控應對能力,爲企業“出海”保駕護航。

強化民心相通領域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全面建設宜居宜業優質生活圈。灣區經濟具有共享性特徵,共建大灣區優質生活圈,要以改善民生爲重點,推進社會協同治理,共享世界級大灣區的發展紅利。一是聚焦居民關注度高、參與度大、獲得感強的民生實事項目,以“灣區通”工程爲抓手,項目化、任務化、清單化、臺賬化推動落實,讓各項互聯互通政策更加可知可感,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加快補齊民生短板,織密扎牢社會保障網,促進三地民心相通,激發共同奮鬥力量。二是探索跨區域統籌基本公共服務互惠共享制度和共享共營新模式,打破行政壁壘和體制障礙,完善跨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資源統一管理和協調機制,便利港澳居民在粵工作生活,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支持港澳實施青年就業計劃,完善“1+12+N”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體系,擴大職業資格互認範圍,爲港澳青年就業創業提供全鏈條服務、創造良好社會環境。三是加強公共安全系統施治、協同聯動,提升超大特大城市現代化治理水平,有效防範和及時應對社會公共安全事件,增強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畫好粵港澳大灣區最大“同心圓”。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廣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丁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