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案!桃園警跨區辦案為何不通報? 資深員警吐秘辛…

桃園市楊梅分局員警今凌晨到新竹工業區查案,過程發生警匪駁火衝突,偵查佐陳冠州肩膀中彈送醫,幸無生命危險,急救後已轉送桃園聯新醫院休養,至於爲何未先通報當地警方,分局迴應情搜不用通報;但基層員警表示,越區未通報主要是怕打草驚蛇,有時也是爲了功獎而隱匿。

據瞭解,楊梅分局員警昨天2人一組南下新竹找毒品通緝犯時,已知對方身上可能有槍,因此在街上發現犯嫌不敢輕舉妄動,打算開車衝撞先控制場面,未料對方閃過隨即掏槍反擊,子彈打中員警座車右側前車門,進而貫穿坐在前排客座的陳員肩膀。

據瞭解,桃園部分分局有不成文規定,員警越區跨轄查獲毒品、槍砲等重大刑案,經分局長籤核,除了除了原有功獎之外,可以再記一支嘉獎,以勵員警鍥而不捨緝捕犯嫌。然而,這套獎勵機制因早期各地警方比拚刑案發破率,人人都希望自己轄區發生率低、破案率高,成爲變相鼓勵員警跨區查案的獎勵。

基層員警表示,爲了拚嘉獎,大家都希望能順利抓人,但事先通報轄區警方,緝捕行動有可能因此破功。原因倒不是有內鬼通風報信,而是轄區警方可能會先行動搶功,即便通報內容未明確點出人事物,但轄區警方派員加強通報地點巡邏,也會打草驚蛇。至於算不算跨區辦案,看員警也沒有帶槍就知道。

「警察辦案,有時後連自己人也要防。」資深員警表示,基本上,除非非常重大的刑案,否則基層辦案都是事後才通報轄區警方。有時不得已,必須先通報,爲了不打草驚蛇,給轄區警方的消息也都很模糊,地點可能通報鎖定地點三條街以外的地點,辦案用的座車車號也是煙霧彈。

楊梅分局員警今凌晨到新竹工業區查案,發生警匪駁火衝突,偵查佐肩膀中彈送醫。此爲示意圖 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