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稱華視1200萬標案合法 藍委批:不要強迫第一線人員違法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僑委會委員長童振源。(摘自國會頻道直播)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質詢僑委會委員長童振源。(摘自國會頻道直播)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2日)邀請僑委會委員長童振源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針對華視新聞臺承接僑委會1200萬元標案,製作節目卻出現「獨家新聞」,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時痛批,若經費可以覈銷,公務人員是違法的,不要強迫第一線公務人員做違法的事情。童振源答詢時則堅稱,一切合法,那是華視自己額外製作,應該由華視說明。
洪孟楷質詢表示,標案中明訂要在頻道中播放,1200萬中有200多萬就是用來購買頻道播放,時段播放都是預算編列,但每集45分鐘影片,僑委會廣告字樣卻只有出現6秒,這難道不是圖利華視,如果最後還讓經費覈銷,公務人員是違法的。
洪孟楷指出,不要強迫第一線公務人員做違法的事情,預算中還有編列百餘萬元的行銷宣傳費,雖然是要行銷推廣影片,但這部分確卻未明確標示出機關廣告名稱,明顯是用大包案來規避小包案,社會大衆無法接受,不能因爲電視臺有後臺就放寬、沒有背景就緊盯,若如此中華民國沒有法治。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質詢時拿出標案計劃書質疑出國旅費等200多萬都在標案內,卻出現置入性新聞,且計劃建議書中就有提到專訪駐德大使謝志偉的內容。林奕華追問「是否違反標案內容?」童振源則答詢說,「目前是沒有!」
林奕華也要求已經制作完成的前2集,前後都應該要明確標示機關名稱、廣告,儘管沒有要求華視額外製作,還是該追究華視的責任。
童振源表示,標案是總包價法,主題是要採訪僑胞的貢獻,共有12集,並非採訪大使的工作,那部分及新聞置入並非在標案內,並沒有額外要求華視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