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有溫度 “清”有作爲
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對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民營經濟的繁榮蓬勃發展,需要清朗的政治生態作爲支撐,而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正是激發民營企業發展活力的關鍵所在。這裡所謂“親”,是政府和企業“面對面”,積極作爲、靠前服務;所謂“清”,即政府和企業“背靠背”,交往有道、公私分明。
親清政商關係作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是構建現代化經濟治理體系的組成部分,也是推動社會共同富裕的重要舉措,在實踐中得到積極探索和應用。例如,浙江發佈的“親清指數”顯示,通過“親近指數”和“清白指數”兩個維度,在新型政商關係建設上取得了顯著成效。
“親”與“清”,明確了政商關係的標杆和底線。各地在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時,應做到敢“親”真“清”,在真誠服務中讓“親”有溫度,在清正廉潔中讓“清”有作爲。
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關鍵在於完善制度設計,明確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區、紅線和底線。各地應制定出臺讓政商雙方“看得懂行得通”的正負面清單,明確“公私分明”的邊界尺度,通過立規矩劃紅線,釐清各單位各部門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功能定位和職責任務。同時,需要有效運用容錯糾錯機制,依規減責免責,激勵幹部在服務企業發展中勇於改革創新、大膽探索實踐。此外,還需建立常態化、制度化的政商溝通機制,不斷暢通政商溝通渠道、規範政商交往行爲。
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落腳點在於優化政務服務,打破爲企服務的“捲簾門”“玻璃門”“旋轉門”。各地需要聚焦市場準入、行政審批、產業扶持、稅收優惠、金融支持等重要環節,推廣“一站式”便捷服務、“一窗式”快速受理、“一條龍”高效辦結等服務模式,主動幫助企業解決難題。通過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審批少、流程優、機制活、效率高的發展環境,以“清”而有爲的服務贏得企業信任,實現政商關係良性互動。
構建親清政商關係還需着力培育崇清尚親的政商文化。應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培育“親”的文化,引導幹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權力觀,敢於將政商交往置於陽光下,增強服務企業發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同時,推進企業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管理,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利益觀,將“清廉”融入企業文化和企業管理,摒棄辦事“靠關係”的陳舊思維模式,讓敢“親”真“清”成爲政商交往的風尚。 (作者:蔣 波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