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員勞改30年 詹森林:國家要賠
大法官詹森林。(報系資料照)
情報員穆蘊仁1961年在大陸從事情報任務被捕,在大陸接受勞改並滯留30多年才返臺,他聲請向軍情局聲請冤獄補償遭拒,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2度被不受理;大法官詹森林提不同意見,認爲情報人員被捕應獲補償,且應受理釋憲案。
1960年3月17日穆男被派到大陸地區從事情報任務,隔年在上海火車站被捕,遭大陸判刑15年並留勞改農場11年,他滯留大陸30多年後,在1991年返臺後辦理退伍,他認爲軍情局應給付他在大陸受冤監禁的損失4775萬元遭拒,打行政官司敗訴後聲請釋憲。
2013年大法官會議不受理穆男的聲請案,他又提釋憲、12日再次被不受理,但詹森林大法官不贊成多數意見,認爲本件聲請案有解釋的價值,且情報人員用生命及身體健康、自由爲代價,國家依給予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