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自4月1日起階段性取消首套房商貸利率下限

新京報訊 (記者寇德娜)3月29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佈《關於調整青島市新發放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的通知》(簡稱《通知》),就階段性調整青島市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有關事宜作出了規定。

據當地媒體此前報道,在今年2月20日,5年期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下調後,青島首套房房貸利率最低可達3.75%,比5年期LPR低20個基點;二套房房貸利率最低可達4.55%。而3月份最新一期的LPR不變。

今天的《通知》顯示,自4月1日起,青島市階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機構應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結合本機構經營情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此外,按照《通知》要求,若後續評估期內青島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連續3個月同比、環比均上漲,則自下一季度起,恢復執行全國統一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自4月1日(含)後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門網籤備案的借款人,可按新政策執行。

編輯 武新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