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報8起腐敗案例:其中一副局長受賄,後項目爛尾
近日,青海省紀委監委通報8起“三資”領域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爲縱深推進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持續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震懾,現將8起“三資”領域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西寧市湟中區上新莊鎮上峽門村黨支部原書記馬富財侵佔村集體資金等問題。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馬富財兼任村集體企業法人期間,違規將村集體收益資金等共計85.42萬元歸入個人賬戶坐收坐支,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收益資金等共計46萬元。2024年6月,馬富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海東市互助縣巴扎鄉元甫村黨支部原書記馬哇麻才讓等人違規私分村集體資金問題。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元甫村72.95萬元村集體草山補償款被村民私分,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馬哇麻才讓、村委會主任馬袖大拉監管不力,且參與私分補償款,各分得0.9萬元。2024年8月,馬哇麻才讓、馬袖大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名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黨紀政務處分。
海西州農牧局原副局長李勝業插手項目撈取好處等問題。2015年11月至2016年9月,李勝業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承攬都蘭縣萬畝大棚項目,收受賄賂64萬元。項目實施後因企業自籌資金不足爛尾,致使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時任縣長馬永安違規使用3400萬元項目資金髮放農民工工資,其中34.2萬元被項目承攬人騙取。李勝業、馬永安還存在其它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5月、9月,李勝業、馬永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名相關責任人被立案。
海北州剛察縣吉爾孟鄉日芒村黨支部原書記旦正加、村委會原主任切登加違規出借村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日芒村先後多次違規支取草場煤礦補償款等村集體資金共計105萬元,借給本村牧民作爲新建房屋、羊棚自籌款和村合作社週轉資金等,且未採取有效措施收回,造成村集體資金流失。2024年10月,旦正加、切登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名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黨紀處分。
海南州興海縣曲什安鎮大米灘村原會計孔佔虎侵佔挪用村集體資金問題。2023年2月至2024年6月,孔佔虎任村委會委員、團支部書記、會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僞造合同、網銀轉賬等方式侵佔挪用村集體資金共計49萬元用於個人支出。2024年8月,孔佔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玉樹州雜多縣蘇魯鄉多曉村村委會原主任加肖丁羣侵吞草原補償款問題。2018年2月至2020年10月,加肖丁羣利用職務便利,先後3次將本應返還羣衆的90萬元草原補償款轉至個人名下,用於日常消費。違規私自將31萬元草原補償款借給6名親友。2024年6月,加肖丁羣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黃南州同仁市雙朋西鄉雙朋西村“兩委”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問題。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雙朋西村多任村“兩委”負責人在未向上級彙報審批的情況下,經過村集體商議,違規將92.92萬元村集體資金用於宗教場所建設、村廟維修、開展宗教活動等。2024年6月,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拉龍加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完麼才讓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7名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黨紀處分。
果洛州瑪多縣花石峽鎮措柔村黨支部原組織委員才加侵佔扶貧互助資金等問題。2021年9月2023年12月,才加兼任措柔村畜牧業合作社代理事長期間,僞造購牛協議套取“鄉村振興活畜貸”300萬元,用於償還全部900萬元貸款前期本金及利息。利用職務便利多次侵吞挪用村扶貧互助資金、合作社效益資金等共計313.8萬元,用於個人日常開支、賭博、償還合作社貸款。2024年4月,才加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3名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黨紀政務處分。
上述8起典型案例,嚴重侵害羣衆利益,啃噬羣衆獲得感,蠶食黨和政府公信力,必須嚴懲不貸。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強化紀律約束,規範工作程序,堅守廉潔底線,維護好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各級黨組織要站穩羣衆立場,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着力推動解決本地區、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各級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職盡責,積極迴應羣衆關切,動真碰硬解決一批頑瘴痼疾,辦成一批羣衆可感可及實事,健全完善維護羣衆利益的長效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縱深推進整治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不放鬆,聚焦重點對象、關鍵環節強化監督,嚴懲漠視侵害羣衆利益的“蠅貪蟻腐”,整飭不良作風,切實維護好羣衆利益,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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