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忽導致馬國女大生命案 花蓮縣議員要求校園警衛普及化

議員莊枝財要求教育處在各中小學校編制專任警衛;教育處代理局長饒忠表示,未來預計縣內共16所有20個班級以上的中小學編制,經費運作模式仍正評估規劃。(羅亦晽攝)

馬來西亞大生遇害意外,各界再度關注校園安全,縣議員莊枝財質詢時,痛批政府「都是因爲太輕忽,纔會造成悲慘命案」,並提到花蓮義國小竟因經費不足解聘優秀警衛,校園治安恐有疑慮,要求教育處在各中小學校編制專任警衛;教育處代理局長饒忠表示,目前正在評估規劃。

莊枝財今質詢指出,校園安全是花縣府重要政見之一,明義國小竟因經費不足,將明義國小服務5年的優秀警衛薛安程辭退;他要求教育處在縣內各中小學校編制專任警衛,防堵校園治安死角;並和警方合作,加強各學校上下學導護工作,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關於校園設立警衛,教育處代理處長饒忠回覆,縣府每年皆編列預算的50%作爲教育經費,專任警衛屬人事案,若以長期目標來看,確實需要妥善規劃。容易發生意外的校園,多是人數較多的學校或是都市型校園,比較有校安需求;縣內許多國中小學校,全校師生加起來不到50個人共有49所,加上偏鄉許多地方將學校和社區融爲一體,較不需要設置專任警衛。

他說,第一步規劃,預計在縣內共16所有20個班級以上的學校,編制專任警衛;考量學校運作時間,早上6點到晚上10點,安排兩班制,經費粗估每所學校每年至少要120萬元經費,16所一年至少要編列近2千萬的人事費用,若普及每所學校,「經濟成本真的會很高」。專任警衛聘用方式,可能請學校自行遴聘,或和較專業保全公司合作。

針對上下學導護工作,饒忠表示,除了學校老師家長志工,日前已和警方溝通,請各派出所加派員警轄區內的學校,協助學童上下學的導護工作,透過公權力行使,達到維護交通安全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