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樓專案無法源依據 執行技巧稍不慎易遭誤解
清樓專案在新北市行之有年,卻無法源依據,各縣市警局不太敢作,臺南市近日起而效尤,出發點雖是淨化居住治安環境,但第一線的警員執行技巧稍有不慎,恐讓民衆產生誤解。
臺灣過去「戶警合一」,纔會有管區查戶口勤務,2008年廢除流動人口登記辦法後,「查戶口」名稱改爲家戶訪查,對象從全民改爲只針對治安顧慮人口。
新北市以往因爲越區辦案件數多,纔會藉清樓專案作聯合訪查,針對暫住性質的大樓公寓,作普遍性查訪。但清樓專案沒有法源依據,執行時恐怕得全憑警方的執勤技巧與手腕,才能避免民衆誤解。
對於警察登門盤查,若是治安顧慮人口,警方仍有警察法的法源依據可盤查,若是遇上「無記事人口」(無前科素行的一般民衆),當事人有拒絕開門的權利,甚至質疑警方作爲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