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樓專案無法源依據 執行技巧稍不慎易遭誤解

清樓專案新北市行之有年,卻無法源依據,各縣市警局不太敢作臺南市近日起而效尤出發點雖是淨化居住治安環境,但第一線的警員執行技巧稍有不慎,恐讓民衆產生誤解。

臺灣過去「戶警合一」,纔會有管區查戶口勤務,2008年廢除流動人口登記辦法後,「查戶口」名稱改爲家戶訪查對象全民改爲只針對治安顧慮人口。

新北市以往因爲越區案件數多,纔會藉清樓專案作聯合訪查,針對暫住性質大樓公寓,作普遍性查訪。但清樓專案沒有法源依據,執行時恐怕得全憑警方執勤技巧與手腕,才能避免民衆誤解。

對於警察登門盤查,若是治安顧慮人口,警方仍有警察法的法源依據可盤查,若是遇上「無記事人口」(無前科素行的一般民衆),當事人有拒絕開門的權利,甚至質疑警方作爲違法

警方表示,針對無記事人口,執勤警員可改以「爲民服務、預防宣導」爲主,但這樣的執行技巧,全賴查察人員機警的臨機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