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喝醉吵架!男友襲胸路過女騎士 女友上前幫甩2巴掌
臺中馬姓男子去年8月5日晚間7時許與葉姓女友酒後起爭執,一氣之下竟然隨機對路過的詹姓女騎士襲胸,把對方嚇到摔車倒地;但鬧劇還沒結束,葉女見狀不但沒有對男友生氣,還上前幫忙一起毆打詹女,最後3人互告上法院。臺中高分院法官日前依觸犯性騷擾防治法與傷害罪,判處馬男6月有期徒刑,另依傷害罪判葉女4月有期徒刑,全案確定。
判決書中提到,馬男因爲與女友爭吵心情不佳,正打算穿越臺中市中區民權路靠近柳川東路的馬路時,突然以肉身攔下路過的詹姓女騎士,再趁對方緊急煞車時一把熊抱住,並用雙手手肘觸碰胸部。詹女突然遭到襲擊嚇了一跳,連忙用手揮開阻擋,卻因此摔車跌倒,她急忙大喊「性騷擾」,沒想到竟然引發另一場口角大戰。
此時的葉女見狀不但沒有指責男友,反而甩了詹女兩巴掌,3人進而發生激烈扭打,導致女騎士頭部、嘴脣擦傷,鼻子、右手、右大腿等部位挫傷,最後3人相互提出告訴,鬧上法院。不過,法官認爲詹女當下根本不知道自己爲何會遭攔車襲胸,隨後又被兩人圍毆,還手是出於自我防衛的正當舉動,因此判她無罪。
▲詹女只是騎車路過就遭吵架情侶性騷擾、圍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與本案無關)
但馬男與葉女不服,他們聲稱,當時兩人都喝醉酒,加上吵架情緒不佳,男方先是跑到馬路上想被車撞,女方聽到聲響回頭一看,就看到詹女機車倒地,隨即衝過去瞭解狀況,還立即掏出1000元想安撫對方,結果卻被回嗆「以爲1000元就可以了事嗎?」這才演變成口角衝突。
臺中高分院法官認爲,假如馬男真的想被車撞,何必熊抱根本沒有撞上他的詹女,最後決定不採信兩人的說詞,並依觸犯性騷擾防治法與傷害罪判處馬男6月有期徒刑,葉女則依傷害罪判處4月有期徒刑,兩人皆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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