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盜採砂石成眼中釘 河川局政風主任下班遭2少年當街毆打
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劉姓政風主任疑似成爲非法業者眼中釘,下班途中遭人伏擊受傷送醫,一審判歐姓主謀男子遭判1年2月,上訴高雄高分院,歐男仍堅持不說出教唆傷人的原因,但願意認罪賠償30萬元和解,最後改判8月,可上訴。(取自GoogleMap/袁庭堯高雄傳真)
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劉姓政風主任疑似取締盜採砂石成爲非法業者眼中釘,下班騎機車、停等紅燈時,竟遭2名少年當街打趴,所幸送醫無礙。一審判歐姓主謀男子1年2月,上訴高雄高分院,歐男仍堅持不說出教唆傷人的原因,但願意認罪賠償30萬元和解,最後改判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第七河川局劉姓政風主任明明與主嫌歐男互不相識,也無仇隙,但歐男卻在2020年4月、以2萬5000元爲代價,唆使曾姓少年找人「處理」劉男,曾男拿錢後,再以5000元爲代價,找來蔡姓少年幫手。
案發前一天下午,曾姓、蔡姓少年先準備好一輛未懸掛車牌的作案機車,兩人還事先開車前往高屏大橋屏東往高雄方向下橋處,勘查可埋伏、犯案的地點及策劃逃逸路線。
案發當天傍晚,歐男還特地打電話告知曾姓、蔡姓少年劉男就快騎到埋伏路口,還特別提醒他們鎖定藍色上衣、藍色機車與車牌號碼。稍晚,劉男果然出現在十字路口停等紅燈,曾姓、蔡姓少年從路旁衝出,直接拿鋁棒、木棍朝劉男頭部、四肢狂歐後逃逸,劉男則在路人協助報警下送醫,幸好有安全帽保護,沒有生命危險。
案發後,員警循線逮獲歐男、曾姓及蔡姓少年,兩名少年均被少家法院裁定交付保護管束並從事勞動服務。
一審時歐男坦承認識兩少年,但不認識劉男,也否認教唆行兇。但曾姓少年卻說,歐男曾說若警察找上門時要說與劉男發生行車糾紛,先扛下來,若和解他會付錢。歐男遭判1年2月,不服上訴。
劉男強調,他的工作是負責取締盜採、濫採砂石等公務,但根本未與歐男結怨,案發後心理嚴重恐懼不安,爲此已調離現職。
上訴高雄高分院,歐男改口認罪,也願意賠償劉男30萬和解,法官因此改判8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