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測速裝置」明年起納入檢定 不合格者不能做開罰依據

▲固定式測速照相杆,明年起納檢,不合格者不能作爲裁罰依據。(圖/記者遊芳男翻攝)

記者吳佳穎臺北報導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日前公告,從明年1/1起「區間測速裝置」要納入檢定。如此將可提升區間測速裝置的準確度,及檢測公信力,也能確保民衆權益。檢定結果不合格者,不能作爲超速裁罰的依據。根據標檢局訂定的標準,區間測速裝置不只測速結果公差要小於一定的範圍,在計時上也要每5分內至少校對1次,而且跟國家標準時間相差不能大於1秒。但經濟部也提醒騎車或開車的駕駛人,不管有沒有區間測速或是其它測速裝置,行車都要依循道路速限、遵守交通規則,並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