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不戴口罩臺南開罰 挨罰的人是市長
臺南市長黃偉哲(右)23日出席活動時短暫脫下口罩,引發民衆質疑。臺南市衛生局24日祭出南市首張罰單。(臺南市政府提供/李宜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自17日起進入8大類場所未佩戴口罩、且經勸導未改善者,開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臺南市長黃偉哲23日出席頒獎活動時,應要求短暫脫下口罩合影,儘管時間不長,但仍引發民衆質疑。對此,南市府衛生局調查後祭出首張罰單,黃偉哲收到後則稱「會立即繳交罰款。」
黃偉哲23日上午赴崇學國小參加由家庭教育中心主辦的「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活動,入場時雖依規定佩戴口罩,但上臺頒獎時應要求拿下,時間不長。衛生局表示,爲了落實防疫措施,經調查後開出南市首張罰單。
根據家庭教育中心調查,依照當天活動時拍攝的照片顯示,黃偉哲23日10時06分抵達會場到入座,均有戴口罩,上臺頒獎纔拿下來,期間數度上、下臺頒發獎項,並短暫與小朋友互動及最年長的志工合照,其餘時間均有戴上口罩。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表示,會請當天主辦活動的權責單位舉證活動場域,再依情況開單,裁處個人3000元。
南市自17日起須戴口罩的8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衆運輸站與車廂等大衆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佔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