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賽被打到「大腦位移」慘死 母淚控A級國家教練:他才27歲
▲國家級拳擊教練兼裁判丁晧峰(左)辦拳賽釀選手傷重不治意外,被訴涉犯過失致死罪嫌,12日到臺北地院出庭後不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拳擊教練暨裁判丁晧峰前年(2023年)在自己經營的拳擊俱樂部,舉辦「第11屆大拳頭拳擊友誼賽」,胡姓男子參賽因頭部受創而腦死、住院近1個月仍不治,丁男因沒安排醫護人員在場待命,被起訴涉犯過失致死罪嫌,臺北地院今(12日)開庭,胡母受訪泣訴丁男是知名教練卻毫無誠意,「我兒子才27歲,就這麼走了」。
丁晧峰在自己的拳擊俱樂部官網記載具有AIBA國際一星拳擊教練、A級國家拳擊教練與裁判、講師等資格,曾是亞洲盃與世界盃拳擊錦標賽國手。他今開完庭不迴應媒體發問爲何比賽現場沒有醫護人員等疑惑,由律師擋駕表示案件還在進行,所以不受訪。
胡母開完庭說當時主辦單位應該馬上把人送醫,卻讓她兒子的朋友幫叫救護車,中間浪費很久時間。她說兒子從小胖胖的、運動方面都不好,一直被取笑,長大交女朋友,想讓自己體格更好,就問她「媽咪,我可不可以去學(拳擊)」。
▲胡母(左)泣訴兒子交女朋友想練拳健身,參加比賽卻枉死,「他才27歲!」(圖/記者黃哲民攝)
胡母說告訴兒子「運動健身可以」,但不喜歡兒子去比賽,更沒想到會這麼嚴重,她接到電話趕去醫院,醫生說救不回來,因爲顱內出血太嚴重,大腦都位移了,她懇求醫生「可不可以救救我的孩子!他才27歲!」
胡母受訪時一度泣不成聲,哽咽說兒子住加護病房急救期間,「其實早就走了」,是丈夫堅持不要拔管,「我們來至少還可以看到他,一拔管,就看不到了」,一直等到前年父親節那天,家人替兒子選好日子,才放手。
胡母說事發至今不敢整理兒子遺物,也不再看兒子生前照片,「我每看到一次我就哭一次,我很難過!」她甚至拒絕親友聯繫,「我知道他們是好意,可是我承受不住那種痛啊」、「我一個兒子養27年,他都快要論及婚嫁了,女朋友就這樣子...,她很傷心、很難過啊!」
胡母表示丁男是有名的裁判,卻任由這樣去比賽,「對我們而言,很不公平」,兒子住院時,丁男曾聯繫想去探望,其實是想看她兒子到底有沒有那麼嚴重,兒子告別式當天,丁男雖到場,但沒跟她或家屬打招呼致意,事發至今2年也從沒道歉,她覺得丁男毫無誠意。
▲胡母(中)與女兒說丁晧峰事發2年至今沒道歉,胡母希望政府重視這類比賽要有嚴謹規範。(圖/記者黃哲民攝)
胡男的妹妹指出,哥哥住院時,丁男就繼續教課跟營業,對丁男來說,這件事情,好像沒有什麼影響。胡母說不是在意丁男可以賠償多少錢,而是假設今天她兒子參加比賽撞了別人,她和丈夫也會很難過、會趕快去看對方,「對不對?將心比心嘛!」她也希望政府重視這種比賽要有嚴謹規範。
本案發生於2022年7月30日,丁男的俱樂部舉辦「第11屆大拳頭拳擊友誼賽」,限定「未2勝的職業拳擊手、校隊選手及任何技擊項目全國前2」以外的拳手參加,初學者胡男報名75到80公斤比賽,和徐姓選手對戰一回合落敗。
胡男離開擂臺後全身癱軟,由女友攙扶走出俱樂部倒地昏迷,送醫急救2度被判定腦死,最後仍因顱內大出血與大腦位移宣告不治。
▲丁晧峰(左)12日到臺北地院出庭後不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胡男父母告丁男身爲主辦單位負責人,未依《IBA TECHNICAL & COMPETITION RULES國際拳擊總會技術及競賽規則》,在比賽現場安排醫護人員待命,並在比賽結束後檢查選手狀態,以便做必要處置。
檢方查明胡男事發前於同月14日練拳對打時,已造成顱內出血,比賽時連受重擊加深傷勢,現場又沒醫護人員可評估胡男狀態,丁男僅讓胡男出具「保證個人身體狀況確實良好」聲明就過磅登場,沒依胡男實力挑選對手與提供合適護具,據此起訴丁男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胡男家屬另告徐姓選手與陳姓裁判也有責任,檢方認爲徐男沒違反比賽規則,陳男察覺胡男連續中拳後腳步踉蹌,立刻停止比賽判徐男獲勝,2人皆無過失,將2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