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正式並大潤發 公平會準了!

公平會覈准,全聯併購大潤發。(圖/本報資料照)

全聯宣佈併購大潤發,公平會今(15日)已覈准通過。(全聯提供)

各界矚目全聯並大潤發案,公平會決議「不禁止其結合」,但有「不可任意漲價」、「三年內對供應商不多收上架費」等附帶條件,以確保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

對全聯擬取得大潤發公司95.97%股份之結合案,公平會表示,企業結合能提升經營績效、資源共享及競爭力,但如果是大型企業之結合,也可能產生對市場競爭的不利影響或疑慮,所以公平會要審慎把關。尤其全聯及大潤發等2大事業的結合,對於民生消費、供貨商及其他流通同業影響重大,所以公平會受理後,進行嚴謹的審查程序,並邀集上游供貨商所屬相關公(協)會、零售通路同業、學者專家及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充分討論,以廣納各界意見。

全聯認爲並大潤發後,能提升營運效率、增加商品之調度效率、減少店面缺貨率,及提升客戶滿意度之規模經濟及範疇經濟綜效,且將對大潤發既有店面進行改裝、更新設備及提升賣場整體環境,創造更佳之消費體驗,以及多項確保結合促進整體經濟利益之承諾。

公平會指出,供貨商及外界有疑慮,擔心2大事業結合後,會不會讓市場過度集中?有沒有可能結合後調漲價格,讓消費者荷包縮水?在通路爲王的時代,會不會讓相對弱勢的供貨商在交易上處於更不利的地位,甚至有不當新增或提高各種附加費用問題?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本案雖未禁止其結合,但經過審慎評估後,爲消弭限制競爭之疑慮,並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可透過對申請結合事業附加下列負擔解除疑慮:

一、應確實履行主動提出之承諾,不得任意調漲價格。但非因參與結合事業之原因,例如供貨商本身成本結構改變之漲價等,不在此限。

二、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維持全國各門市價格一致爲原則之全國訂價政策,並針對各地區競爭情形得再調低價格。

三、結合實施之次日起,對於個別供貨商所取得之附加費用,不得任意提高。但基於新增服務所衍生之附加費用項目,不在此限。

四、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全聯對於其供貨廠商不收取商品上架費、新點贊助費。

五、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對於年度供銷制度之變更及交易條件之修正,不得更爲不利。若有新增服務所衍生之附加費用項目,應由供貨廠商選擇及決定是否使用該項服務,且須事先取得同意。

六、結合實施之次日起,刪除供銷合約中有關最惠客戶相關約定條款及執行方式之約定。

七、結合實施起3年內,於每年12月31日前,提供履行負擔及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成果報告送交備查。

公平會另外指出,全聯在申報結合的程序中,也自行承諾,主動提出許多願意負企業社會責任(CSR)的相關作爲,包含平抑物價、協助農產品促銷、加強對離島與偏鄉服務及致力於社會公益或急難救助等。公平會希望透過此一結合案,能達到業者、消費者、社會大衆三贏。

全聯福利中心今(7/15)表示,本次收購範圍包含大潤發自有土地及建物、門市經營權及大潤發自有品牌。全聯今後將建立跨部門溝通平臺,整並超市與量販各自專長,以雙品牌並進,期望各自團隊持續發揮對消費市場的實戰經驗與互補性,共同攜手展開臺灣零售業新篇章。

全聯董事長林敏雄表示,「全聯是本土企業,每間門市對於地方特色、顧客商圈都非常熟悉,一直以全民超市爲己任。我認爲結合大潤發在量販市場的豐富實績,及全聯在超市零售的長期耕耘,必定能爲消費者創造更多優質的消費體驗,及高性價比的產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