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人民訴訟便利性不打折 「行政巡回法庭」將到各法院開庭

司法院今(24)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由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程怡怡就「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施行一週年」進行專題報告。 (圖賴佩璇攝)

司法院今(24)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由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程怡怡就「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施行一週年」進行專題報告。程怡怡表示,爲紓減訟源與減輕法官負荷,引入行政訴訟調解制度,提供訴訟當事人更具彈性,且符合需求的紛爭解決機制。此外,爲確保人民訴訟便利性不打折,透過「巡回法庭」制度作爲配套,同時搭配「遠距審理」、「線上起訴」等措施。

程怡怡表示,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自去年8月15日施行,將原分散於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的審判事務,改於臺北、臺中及高雄3所高等行政法院設置地方行政訴訟庭審理,使行政法院法官的選任及養成更加完整健全,提供人民專業、均質的司法給付。爲確保人民訴訟便利性不打折,透過「巡回法庭」制度作爲配套,同時搭配「遠距審理」、「線上起訴」等措施。

程怡怡首先說明,截至今年7月31日爲止,採用巡回法庭審理的案件共有541件,法官巡迴地區遍及臺灣本島各地方法院,足跡甚至到了離島澎湖,其中開庭件數較多的前三名分別爲:桃園地方法院(250件)、屏東地方法院(52件)及新竹地方法院(47件)。此外,採用遠距審理開庭之比例接近8成,充分保障人民訴訟便利性。

程怡怡接着說明,爲推動行政訴訟調解新制,司法院派員至各機關、團體辦理多場宣導課程及座談,參與人數已破千人,藉此呼籲行政機關與人民能夠以開放的態度,善加利用調解制度,進而達成民衆、行政機關與行政法院三贏的局面。經司法院及各行政法院的積極推廣運用,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40件案件調解成立,已逐漸發揮紓減訟源的效益。

調解成立事件涵括環保、稅捐、採購、建築、考銓、衛生、勞工、交通、土地等各類別不一而足,其中由調解委員與法官共同調解成立之情形佔多數,調解委員則來自退休法官、律師、學者、會計師等不同領域專家代表,程怡怡並分享2則調解成立案例,供各界參考。

程怡怡表示,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亦於去年8月30日起施行,除將涉及營業秘密訴訟案件集中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下稱智慧法院)審理,讓營業秘密案件的審判更爲專業外,同時也採行擴大強制律師代理、設立智慧財產專庭(股),以及新增法院與智慧財產局資訊交流等制度,完備智慧財產案件的保護,以建構更具專業、效能及符合國際潮流的智慧財產訴訟制度。

程怡怡指出,根據司法院統計,新制施行後,智慧法院受理核發秘密保持命令案件的平均結案日數僅33日,相較各地方法院(2022至2023年)平均結案日數爲101日,智慧法院核發秘密保持命令更爲迅速,使當事人能更快閱覽相關卷證,行使訴訟防禦權。